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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男友用13万元买断我五年青春


来源:凤凰网时尚

同居男友用钱买断我们的感情 网友小孙来信: 您好,我不知道您是否可以劝慰我,我需要诉说,希望能得到您的回复。我29岁,他38岁,比我大这么多,这个男人我是什么都听他的、依赖他。 我和他2009年相爱,

郑凡回复:

小孙你好,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即为事实婚姻。当下,由于它没有经过依法登记,本质上而言,又是一种违法婚姻,亦可视为一种非法同居。

既然你和他没有经过结婚登记,时间再长,都是一种非法同居,没有法律的约束,他就有再恋爱的权利,也就是说,他和你闺蜜的感情,只能是一种情感上的背叛,只受道德的约束,在法律上,你和闺蜜的地位都是一样的,也就毫无出轨可言了。

他给了你13万和你分手,而你拿了这13万,无论从情感上,还是现实补偿上,可以说,你们都两清了,你似乎也没有再去找他麻烦的必要与理由了,至于你心理上的痛苦和情感上的不甘心,这就只能依靠你内心去控制去调整。

你也是成年人,这份感情是你自己选择的,到了现在这个地步,要说是你没有经营好也好,还是你们的缘分已尽也罢,再去过多的纠结,只会让你越来越痛苦而得不偿失,再说,若你真的很在乎这份感情,并且真心希望他回来的话,你也不应该去接受他这13万的补偿,你接了,反而会让他心里轻松很多,而对你毫无愧疚,你也无形中否定了你们所有的过去,钱是永远都买不会爱的,更买不会真心,权当你想要的一份补偿而已。

你的心很难过,不仅是他的背叛和你们爱情的结束,还有你那钱后的死心与绝望,既然都已经走到这一步,要想再去挽回,恐怕有些难度,那还不如拿着这13万离开他,离开那块伤心地,索性就再现实一把,把13万做一个小投资,让自己有一份小生意,也算是给自己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只有日子充实了,你才会慢慢的从痛苦中走出来。

[责任编辑:周澈]

标签:分手 同居 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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