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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现身说法:大龄女拒结婚是“有病”吗?


来源:荷兰在线

导语:不久前,大S在一电视节目上回答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遇到挚爱会不会离婚,她的肯定性回答引起了诸多讨伐,甚至她自己都赶紧澄清她的挚爱就是自己老公。其实,她的回答并没有任何不妥,这不过是个人选择的问

导语:不久前,大S在一电视节目上回答一个假设性的问题,如果遇到挚爱会不会离婚,她的肯定性回答引起了诸多讨伐,甚至她自己都赶紧澄清她的挚爱就是自己老公。其实,她的回答并没有任何不妥,这不过是个人选择的问题。

女博士探讨“不婚”问题(图片来源:华盖创意)

大S的回答之所以引起观众反弹,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主流价值观认为既然结婚了,就算再爱上其他人也不应该离婚,或者压根就不应该爱上其他人。然而,这是不现实的,只是人们不愿承认罢了。李银河老师曾在一篇文章中指出,单纯的爱情与婚姻制度有先天不合的问题,而随着情感因素在现代婚姻中的份额加重,以及人们尤其是女性经济独立和追求情感的能力的增强,婚姻已不是人人都追求的目标。而按照婚姻制度的要求,所谓不适合结婚的人也越来越多。

在与相爱的男人多次讨论甚至争吵之,我被明确告知:你不是一个适合一对一关系(主要是指结婚)的女人。但是他没有否定我是一个好的爱人或情人,也不妨碍他依然爱我,甚至爱我多过于他将来的结婚对象(当然不可能多过于他爱自己)。一开始我很困惑这种结论式或者评判式的说法,后来细想之下又觉得何妨,反正我并不致力于做某个人的结婚对象,所以逐渐坦然接受这种判定,甚至有时会觉得这是一种夸赞。

一一列出我不是所谓好的结婚对象的原因之后,忍不住在想,会不会很多女性,尤其是独立女性,其实挺向往被划归为这种女人,因此会不会也为很多推崇婚姻的男女带来恐慌?

第一,我可以养活自己。

第二,我有独立思考和自主行动的能力。

第三,我不太“听话”,可能会让男人觉得我“不可控”或不可预期而产生挫败感。

第四,我注重自体感受,不认为任何人有权利替我作决定,包括父母和男友(或老公)。

第五,很清楚爱情和婚姻很可能是两码事,非要二选一的话,我选爱情,因此可以不要婚姻,尤其当婚姻中已经没有爱的时候。当婚姻更多是各种外在条件的组合或彼此合作的时候,就不要奢求对方不会爱上其他人。

第六,不会为了家人而决定结不结婚或离不离婚,更不会为了任何其他人而生小孩。

第七,永远只爱一个人或许是可能的,但我不觉得是只爱一个人比爱两个人更高尚。

第八,我喜欢性带来的愉悦,因此不觉得有爱无性比有性无爱更纯洁,也不觉得有爱的性和无爱的性有高下之分。

第九,我对自己的身体有绝对支配权,因此那种“你的身体不是你自己的,而是我的”的台词,还是留给韩国欧巴在电视里说去吧。

第十,我会争取并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它可能在地理位置上离我的爱人很近,也可能很远。

第十一,我不太可能做一个为家庭和老公奉献或牺牲的服务型女人。

第十二,全力相爱,但是接受“爱情有消失的可能”这一事实,因此我可能有一天会不再爱对方,也接受对方可能不再爱我。

第十三,不排除任何人都有出轨的可能,包括我自己。

第十四,我反感任何男权标准下的社会规则。

还有,我学历太高(对一部分男人来说),我不是富二代也不是官二代,我有过婚史,我不确定什么时候愿意生小孩,我公开支持性工作者和同性恋的权益(当然也支持异性恋),并且对以上种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越列举越觉得,我似乎确实不是一个理想的结婚对象,而我只不过是越来越多“不适合结婚”的女性中的一名;她们与我的经历各不相同,但对于自我的认同和婚姻的认知上却十分相似。如果男人还依照那些所谓的“女人就应该怎样怎样”的想法来找结婚对象的话,将会发现越来越难。

对婚姻的选择本身是一种个人自由,适不适合是他人眼中的标准,愿不愿意才是主体的意志;要使不愿意结婚的人不被边缘化或不受到道德评判,需要的是一种制度层面的保障,即不管选不选择婚姻,个人都不会受到排斥或歧视。换句话说,在一个充分尊重个人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下,人们才可以坦然地说:对呀,我不适合结婚(或者,我不想结婚),可那又怎样呢?

作者简介:杨旖文,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博士生,跨国政府研究方向。原文标题《“不适合结婚”,其实是种赞美》

[责任编辑:张湘崎]

标签:结婚 自由 女人 女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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