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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我十岁的老公给不了我幸福


来源:凤凰时尚

婚姻不幸福应该怎么办 网友来信: 十年前十七岁的我在亲人的撮合下,嫁给了一个比我大十岁的男人为妻,十年来先后生了两个孩子,可是我们夫妻之间不知道是我太幼稚还是他不够成熟,我们的结合也许本身就是个错误。

婚姻不幸福应该怎么办

网友来信:

十年前十七岁的我在亲人的撮合下,嫁给了一个比我大十岁的男人为妻,十年来先后生了两个孩子,可是我们夫妻之间不知道是我太幼稚还是他不够成熟,我们的结合也许本身就是个错误。

婚前他曾信誓旦旦的说爱我保护我,可自从儿子出生后,我们的生活彻底变了,因为没有老人孩子要自己带,所以我也就无法外出打工,他也不去,一家人就在家务农了。

可是我确实不知道自己错在哪?自从他说想学车向我哥借钱我哥不给后,他说了句:以后你家的事别烦我!之后他对我的态度就变了,对我是横挑鼻子竖挑脸,怎么都不满意,我也尝试过沟通,可他迷恋赌博,我们根本无法沟通。

后来生了女儿后,他和他家人就唆使我去结扎说叫我放心他们不会不要我的,我家人也放话说,我嫁了就别离婚回家,我想想两个孩子都小,就自己对自己说算了吧,好好过,为了孩子!

我结扎后我们就外出打工了,可是好景不长,或许因为水土不服两个孩子先后生病,吵闹不停,他不但不分担还谩骂我无用赚不到钱连孩子都不会照顾,骂着骂着就将我们母女俩赶出门,说要么我走要么他走要么我自己养活孩子。

因为女儿还在哺乳期,无奈之下我只好将女儿带走。我回去找过他家人希望他们能说句公道话,可是他们一句,你们的事我们不管就回了我,就这样我和女儿在婆家回不了,娘家不让回的情况下,漂泊他乡四年。

期间我也曾经想见到他和他商谈,可他避而不见,想诉讼法律但是法官却说要我提供结婚证,可是结婚证不在我手中我无法提供,如果打长久官司我经济不足,无奈只能拖着,孩子四岁时,我出于对孩子成长的考虑我将她送回他们家,至此我和孩子再也没能见过面,我想知道我该怎么做?我是否犯了遗弃罪?

丰木色子回复:

目前我国的农村依然有不少这样的婚姻模式,由于女方家境贫穷,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女儿年幼时就逼嫁出门,认为女儿是嫁出去的人象泼出去的水,多半不闻不问不管。客观上造成了女人在婆家和娘家进退两难的处境。

加之夫妻双方文化素质都偏低,生存的方式和质量都无法提升。天长日久,没了感情,连起码的亲情也难以维系,这是一个令人担忧的现状。有多少家庭因为经济问题,因为世俗眼光,因为封建思想等等正面临着婚也离不起,孩也养不起的危险边缘。

据我了解,你这种情况看来是没办法协议离婚了,必须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咨询一下当地民政部门或司法机构,能否申请一下法律援助,告知你本人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离婚时因离婚证遗失,或者一方强行扣押或隐匿,可以携带好户口本,身份证等其他证件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另外,你问是否犯了遗弃罪,我查了一下相关资料,关于遗弃罪的认定有许多详细的解说,你完全可以查阅学习,其中提及:

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是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一危难境地的;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如在遗弃中又有打骂、虐待行为的)等等。

如上所述,就我个人的判断你算不上犯了遗弃罪,最多是失了一个母亲应尽的的职责,希望你能先把自己照顾好,然后慢慢有能力了,强大自己再给孩子在经济上一些援助在感情上一些慰藉,尽早和孩子们团圆,以解思子之苦。

[责任编辑:刘媛 PQ041]

责任编辑:刘媛 PQ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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