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铁志:一切音乐史都是社会史
2010年10月14日 10:11 TimeOut 】 【打印共有评论0

《时代的噪音:从迪伦到U2的抵抗之声》 张铁志著

TO:怎么想起给摇滚画群像了?

我是想以我心中最好的人串起我心中最好的时代。不过可能是因为我的个人偏好,他们的形象更加高大了,但他们本来就是偶像,这也不算过分。

TO:画群像总要有主次,给读者简单勾勒一下几位你心中的大神像吧!

迪伦是一个不情愿的抗议歌手,但却为音乐史定义了何谓抗议歌手。但我更佩服的是,到现在他还是不断往前滚动,即使不再愤怒。

如果迪伦是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灯塔,那么七十年代就是属于伦农的。一个永远相信爱与和平的理想主义者。

波诺继承了六十年代的理想主义火焰,相信音乐可以改变世界,并且走得更远,走到了音乐史上从来无人企及的政治地位。但是他似乎也背叛了当年庞克的理想,像一个无比巨大的巨星,与民众疏离。

TO:看你这几年走动内地频繁,下一部作品会不会是一部“张铁志眼中的内地摇滚史”?

那还要做很多功课,毕竟美国摇滚是从很小就开始听的,中国内地的是这些年才开始接触,不过从崔健到魔岩三杰,然后到现在的周云蓬和左小祖咒,都是让我很有感觉的音乐人,如果写肯定有话可说。

TO:看来如果要写的话,这几位都将是主角了,能不能先简单剧透一下?

周云蓬现在被推到了“中国良心”的地位,但我知道他宁愿谈小爱情、小人性,可这个时代的矛盾,让他不得不去书写这个时代的黑暗与悲哀,在花样翻新的灾难面前,《中国孩子》这首歌似乎具有普世性。

老崔是我认为华语世界最了不起的摇滚人。因为他始终相信摇滚的批判性,始终探索音乐的边界,并且始终保持对社会的敏锐与反思。太多人到他这个地位都已经老化了。最喜欢他的《一块红布》,那是关于一个时代的伟大隐喻。

TO :你最近成为了“华文文化共同体”的首批干将,那以后你打算用你的笔为此做出怎样的努力?

以前一直在写的时评和乐评肯定是会继续写下去的,继续传递我希望社会更自由、平等、正义的价值观。但事实上我发现到目前为止两岸彼此的理解还都很片面、肤浅,所以我希望以后更多以一个知识分子的角色,促进两岸三地更深度的理解和交流,让台湾更了解中国大陆的复杂,也让大陆更理解台湾民主的可贵与矛盾。我还要继续大声疾呼:不要让政治和商业利益来决定我们的生活,我们来自民间的进步文化力量把对文化的诠释权拿回来。

TO:那你对大陆近来由“反三俗”引发的“新道德运动”一定有话要说吧?

高尚、高雅当然是要的,但看起来俗的,不一定就是应该反对的——因为它本质上可能并不是俗的,艺人在做自己内心,只是不被主流喜欢罢了,就像脱衣舞也可以是艺术的可贵坚持,可能比高雅艺术的艺术家更能做到从内心里“为人民服务”。

TO:看来你对“俗”的定义和官方大相径庭……

是的,我觉得“俗”的根本指向不是作品表象、受众层次,而是市场,你只是为迎合市场和票房做艺术创作,那你就是媚俗的。摇滚乐对听众没有门槛,谁都可以听,但不代表它就是俗的。当然,在摇滚的历史中也有很多明星,在大牌了之后为了奢侈的明星生活而选择了屈从市场、交出了自己的创作自由,这就是媚俗。而我之所以在《时代的噪音》中毫不吝惜对帕蒂·史密斯的偏爱,就是因为她从根本上相信民众、热爱民众,在已然成为一代传奇依然维持最低的票价,这就是脱俗的女神。

TO :就像“艺术审丑”也属于审美范畴,那在你看来艺术界有没有“媚雅”?

如果说官方肯定的就是“雅”,那当然有,一味逢迎官方、上级的就是“媚雅”。但本质也是媚俗,而且对社会的进步而言,是更危险的敌人。

最后回到摇滚乐,摇滚的最可贵之处,是否就是它以愤怒的方式打碎了道貌岸然的“媚雅”?

某种意义上是的,艺人享有高度的审美自决权,而听众也同样有高度的审美自治权。从而为整个文化保留了最重要的多元发展和生长出来新生命的可能。(文黄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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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哲 编辑:骆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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