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艺术是“不过如此”,“被伟大”了?
对行为艺术,从来没什么感觉,或者说,没什么“艺术”的感觉。诸如脱光了的人体在山头堆成一堆,在熙熙攘攘的大商场里宽衣洗澡之类,觉得充其量是“行为”,与“艺术”风马牛不相及。而有趣的是,时下的行为艺术,往往还冠上了“批判性”的光环,这就更让人有“被伟大”了的感觉。
印象中,行为艺术的创作者们,行为怪诞、勇气十足,作品出位、自由不羁。但无可否认,他们抓眼球的技巧一流,表现欲望与创新思维出类拔萃,故此,也当真佩服他们。
在当今百变社会、百草丛生时代,行为艺术不失为一道上谈资的风景。
说是风景,因为这是当今社会的客观存在,没有必要去否定,也没有必要去赋予太多的意义,平常心不行么?可这行为艺术本身就是不甘于寂寞的玩儿,何况还因此成就了一批“艺评家”呢。就如为了马六明那些行为艺术的作品,那些“艺评家”们就吵翻了天,有的撇如坑渠里的淤泥,有的抬高如“社会道德、现实批判”的瑰宝。或褒或贬,简直南辕北辙、天堂地狱。
有意思的是,近日马六明在与本报一位记者对话时,讲了一串大实话,让准备在采访他时“扒开”他的大脑以便一探其“批判精神发源地”的年轻记者失落得“目瞪口呆”:“很多艺评家说我的作品批判了这样或那样的,我是看了评论出来后的东西,才知道原来自己的作品还拥有这么多内涵”。
马六明的话,实在让人忍俊不禁,忍不住为他的率真鼓掌。人家原本就没那么深邃、没那么“匕首”,“是旁观的人太复杂了”——我们的年轻记者采访后如此总结马六明。对行为艺术的艺术性、思想性、批判性,也不过如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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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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