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元旦起由保险代收 银行不再代缴
2008年12月24日 10:59新京报 】 【打印

昨日,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保监局联合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将全面实行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私家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可一并缴纳车船税,地税机关将不再委托银行、邮政储蓄等部门代征车船税。

据悉,目前北京市从事交强险业务的公司共24家,营业网点以及合作代理机构3500个。私家车主在办理交强险时可一并缴纳车船税,也可以在办理交强险前到地税部门缴纳,“但对于新购置或者过户车辆,还需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北京市地税局副局长王京华称。

北京市地税局地方税处副处长张之乐表示,车主可以凭交强险保单上的完税信息,作为本年度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无需再到地税机关开具完税凭证。如果车主有特殊需要,也可以在缴纳税款的次月10日之后,持单到地税机关征收窗口开具完税凭证。

北京市保监局局长助理罗青介绍,如果投保人在购买交强险时无法提供地税机关的完税证明,且无法立即缴纳车船税。按照有关规定,保险机构须将保单、保险标志和保费发票收回备查,不得交给投保人,直至投保人缴纳车船税,但在此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单位还是会承担责任。

同时,为了方便车主缴纳车船税,北京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成立了全国首家车船税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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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范旭光   编辑: 张珺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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