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大客为泄私愤 犯危害公共安全罪
安徽省蒙城县交通局干部张建华不仅违规违纪参与车辆运营,在与合伙人发生纠纷后,为泄私愤,竟然驾车撞击满载乘客的大客车。近日,张建华被蒙城县人民法院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其他被告人也均被判缓刑。
被告人张建华系蒙城县交通局综合管理所副所长、许疃交管站长,案发后被撤职。蒙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2月以来,张建华与牛立志合伙经营沪蒙班线客车,后发生纠纷。另一被告人马兴亚在该班线中也有部分股份。6月12日晚,张建华、马兴亚为泄私愤,预谋在高速公路入口处拦截牛立志所经营的客车。随后,马兴亚电话联系了黄喜等人。
6月13日早,马兴亚、黄喜等人驾乘一辆面包车在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候。当牛立志所经营的一辆大客车行至该入口处附近时,黄喜驾面包车突然冲到大客车前,迫使大客车紧急刹车。大客车内40多名乘客受到惊吓。随后,黄喜又驾车撞击大客车,并叫骂客车驾驶员。此后不久,张建华驾驶一辆无牌照依维柯逆向行驶,迎面拦截牛立志所经营的另一辆大客车,迫使对方紧急刹车。该大客车内有乘客50多人。大客车被张建华驾车逼停后,张建华仍驱动车辆撞击了大客车右侧部。经鉴定,牛立志的两辆大客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法院认为,张建华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作者:
程士华
编辑:
张珺楠
|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