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宜怀孕的十种情况(图)
2010年07月23日 10:08 父母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不宜怀孕的十种情况(图片来源:资料图)

天下父母都想生一个健康聪明的宝贝,但却未必能如愿以偿。其实,我国一向都很讲究种子(受精)时刻,这是中国古代房中术中涉及优生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马王堆汉墓简帛中有一卷《种子篇》,其中提到十种不宜怀孕的情况,至今仍然适用,即大风大雨、暴寒暴暑、阴晦日月食、大雾大旱、雷电霹雳、天昏地暗、醉酒之后、丧服未除、大悲大恐、一方有病。 文献还指出,如“违之,则所生子女或痴聋、或盲、或病癫、或横生倒产、或四体不全、或五脏有损、或痈疽”。

在上述10种情况中,前六种说的是气候、节气对生育的影响。古人在生活各方面,都很强调“天时、地利、人和”。他们认为人体是一个综合的整体,而外界环境的变化,会对它有诸多影响。比如大风大雨、雷电霹雳,会破坏夫妻行房的情绪,引起脏腑功能失调,耗损精气,使邪气乘虚而入,降低各方面的机能。

现代医学早有论证,吸烟和饮酒都会对生育有影响。尼古丁和酒精直接或间接地使发育中的精子卵子受损,从而导致畸变。这种畸变的精卵结合后发育成的胎儿,易出现生长及智力发育不良,流产、早产、死胎等恶果。近期情绪波动或精神受到创伤的人,也不宜马上受孕。而一方有病更是不符合现代优生优育的要求。

除上述10种情况,古人还强调在新婚期内不适合怀孕。因为此时,夫妻双方可能较多地沉醉于性爱欢愉之中,性生活频繁,容易引起流产。而对现代人来说,盛大的婚礼后紧跟着蜜月,人容易疲劳,抵抗力会随之下降,对受孕不利。美国曾调查了200对在新婚期内怀孕的夫妇,其中先兆流产者占20%,继发性不孕者占10%,患有其他疾病者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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