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图为当年知青哥们儿组成的小小宣传队,后排中为本文作者。1969年照。
我是1967年下乡的知青,比全国大批知青下乡要早一些,比邢燕子、董加耕那一批又晚一些。当时是下到吉林省扶余县(今松原市宁江区)新民公社。
我们那一批知青一共下去500人,分三个新垦荒的大队,每个大队一百六七十人,大体男女各半。上边这种安排的意图很明显,就是要大家结对子,一对一,一对红,将来安家,彻底扎根。但是知青们对这种美意已经洞穿,迟迟不肯结对子,内心里的想法当然是不肯扎根在农村安家落户。
对我来说,这种想法是一踏上这块土地就产生了。那是一片极荒凉的所在,我们刚去的时候没有房屋,没有耕地,大江流水,荒漠草甸。我们开始烧荒开地,挖土筑房。晚上睡在地窨子里,睁眼就从窝棚的缝隙里看见夜空里的星星。听着四野夜鸟的啼鸣,我问自己,你会在这个地方娶妻生子生活一辈子吗?我的这种疑问带着强烈的绝望色彩,我常常在梦中见到母亲惦记着我的样子。因此,我想我绝对不能谈恋爱,我要回城,回家,回到生我养我的城市,回到母亲身边。我敢说,绝大多数知青都是我这样的想法。
然而,事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一百六七十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男女聚在一起,不恋爱是不可想象的。很快,知青的恋爱就如火如荼起来。毫不夸张地说,那几乎可以称之为规模化、集团军式的恋爱。后来我走过很多地方,从没见过那么多人同时在谈恋爱。每到夜晚,队部的院子里会燃起一堆堆的篝火,男男女女围坐在篝火边,说啊、唱啊、跳啊、闹啊,但很快,就会一对一对地消失,消失在队部院外的草甸子上,消失在新生长起来的青纱帐里。直至深夜,才陆陆续续溜回宿舍。
我也不例外地爱上了一个姑娘,她叫易敏。我们的关系从借书开始密切起来。我在那些知青中算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自己有二十来本书,至今还记得其中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牛虻》,《林海雪原》。我的书是不大愿意借给他人的,但易敏来借书我很高兴,因为她漂亮,因为我暗暗地喜欢她。她看得很快,看完就来还我。还和我探讨书里的内容。来往次数多了,大家就开始起哄,说我们谈恋爱了。
到食堂吃饭,会故意把我们挤兑到一张桌上去;去地里干活,也会让我们垄挨着垄。其实那时我俩虽有了些交往,但还没有涉及任何爱情的话题。那年代的恋爱在今天的人看来已经很难理解,即便是后来谈了恋爱,写了信,如果我今天能够复制出来,今天的年轻人也会很奇怪:这是恋爱吗?这是情书吗?但我要告诉你,那时候的恋爱就是那个样子。
有一天,她忽然要回家。她特意跑来告诉我,说她要回去看看她妈妈。我说,好,回吧,就再没有话。她问,你不回吗?我说不回。她很失望。后来她跑到家属院去了,是李婶告诉我的。李婶在食堂做饭,和我们知青很熟,她告诉我,说易敏到她家里去了三趟了,话里话外往我身上说,最后她托李婶找机会问问我,想不想在知青中找。那时不会说“找朋友”,也不会说“我爱你”,而是说“找不找”。我当即就告诉李婶,说我想找,因为我的家庭出身不好,我就在这儿扎根了。顺便交代一下,那时我们的知青大队已经归农场挣工资了,挣工资就不再抽调,知青们进城的门路就只有参军和推荐上大学了。而这些门路对我这个家庭出身地主的知青来说,等于天方夜谭。
她很快从家里回来,给我带了不少好吃的,李婶向她转达了我的意思,我们的恋爱就算正式开始了。我们自然也是天天在篝火边消失,自然也是天天夜里很晚才回到宿舍。
转眼差不多过去两年,知青们很多都结婚了。那时候我们农场的知青结婚真是壮观啊,好几百人,转眼就生下上百个孩子。我和易敏私下也商量着要结婚了。我胆大包天,主张就在农场结婚,结完婚再回家去见父母。因为我已经预见到,她的父母十有八九是不会同意我们的,我想生米煮成熟饭,但是她不同意,她说必须先回去见父母。她还说父母已经有话,不同意,但是她说她一定自己做主,就先把我领回家去,父母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听她这样说,我也只好同意她的意见,于是,在那一年的春节前,我随她去她家见未来的岳父母。
到了她家所在的县城扶余,按她的意见先把我安排住进了浴池。因为没有介绍信,旅馆住不进去。她打前站回家先通报父母,然后再把我带回去。我们约好第二天上午九点在江边码头见面。我在浴池住了一夜,第二天很早就起来,买了四样礼品,不到八点就匆匆赶到江边等候。可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那时候个人之间没有任何通讯工具,我等她等得心急火燎,直到下午一点多她才来。她眼睛红肿,还没说话就先哭了起来。
我知道事情不妙,但我却没有安慰她,而是质问:“你哭什么?你把我搁这晾了五六个钟头你还哭?”她说:“我爸我妈坚决不同意,我妈还说,我要把你领回去她就撞死……”
我的火气一下子被她带来的消息激起。我就有那么可怕吗?就能让你妈见到我连活的心思都没有了吗?我的愤怒让我失去了设身处地思考的能力和耐心。我当即逼问她的口供:“你怎么办?何去何从?咱们的关系要继续,你就跟我回家过年(我家在三岔河县城);你要是怕了,马上听你爸你妈话回家当好女儿去!”她几乎是哀求我给她一点时间,再等等,说这次先不要逼她,说她总有一天会说服父母。我却愈发愤怒,一逼再逼,要她在父母和我之间做出选择。她一个劲儿地哭,最后终于哭着说出:“我不能跟你回去。”我彻底失去理智,把买来的四样礼品一样一样地摔,酒瓶和罐头瓶摔在石头子上发出很响的爆裂声。我还不停地骂她:“你原本就是耍我!没有真心!感情骗子!”
我摔完了转身就走,她在后面追我,拉我,我竟把她推开。那时候的扶余码头离街里有一段距离,行人还少,到街里人就多起来,看看她还追,我扭头大喊:“还追啊?嫌不嫌砢碜啊?”我的声音很大,惹得街上的行人纷纷侧目。
她终于不追了。我当天乘汽车回了三岔河老家,过了一个郁闷的春节,正月初十就回了农场。
回到农场,几个好哥们儿向我祝贺,说我们一定是如何如何了。我说什么如何如何了?人家父母嫌我出身不好,易敏变卦了,和我黄了。几个哥们儿看我的脸上写满落寞的表情,就骂易敏,说她“水性扬花”,说她“感情骗子”。按理说我应该做一些解释,但我没有。失恋让我发浑,把怨恨一股脑地记在了她的头上。
事实上我并非没有做过思索,但是我看过的一些文学作品害了我。我固执地把作家们描绘的爱情当成了生活中的爱情,我觉得爱情不应该有半点妥协,她父母不同意,她就应该像文学作品里的人物那样,与父母决裂,义无反顾地跟我走。她还要“等等”,还要“说服”,这些都是对爱情不够坚定的表现。基于这样的认识,我认同了同宿舍几个哥们儿的看法,对她的怨恨更大了。
易敏比我晚回来几天,记得她回来那天,带了一兜咸鸭蛋去男宿舍送给我。她没有话,把咸鸭蛋放在我面前,我说:“我可承受不起!”手一划拉,鸭蛋从炕上摔到地上。她盯了我一眼,转身跑出去了。
这还不算完,几个哥们儿怂恿我,去砢碜砢碜她!
于是我进了她的宿舍。她正趴在行李上哭,几个女知青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劝她。当着几个女知青的面,我把她曾经对我的甜言蜜语都翻腾出来,指责她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家庭出身不好并没有瞒她啊!更有甚者,我竟算起了我们交往当中我为她花的每一笔钱,为她买的每一件东西。我说:“哭什么?你甩了我这么个包袱还哭?起来咱们算算账吧!”我掏出几十块钱放在她面前,说:“我吃过你不少东西,这些钱够不够的你包涵,再不够我用饭票顶也行。你穿我的,吃我的,也得还我吧?我不在乎钱,但我不能让你这个骗子占了便宜!你算算吧!”
她惊讶地望着我,终于回过身去,打开她的小箱子,掏出我为她买的一套衣服和一些东西,说:“这套衣服我还没穿,还给你。还有一条围巾,一副手套,剩下的是平时咱们去场部的吃饭钱,一共折合多少钱,你说吧!”我劈手夺过那套衣服,撕扯起来。我想撕碎它,可那是薄呢料的,竟撕不碎,我就摔在地上用脚踩,踩得泥糊糊的就近塞进了炕洞里。
那一瞬间,我看见跟来看热闹的几个浑哥们儿为我鼓掌;那一瞬间,我看见平时与她关系不睦的女知青脸上的幸灾乐祸!当然,我也看见了易敏脸上的震惊与绝望,她那种神情我至今都忘不了。
我大大地出了一通气回了宿舍。第二天,易敏又给我送来了一笔钱,自然是归还我,这表明她对我彻底绝望。我注意到她的双眼红肿,表情麻木,已经不带一丝感情色彩。
晚上,我拿着这笔钱请全宿舍的哥们儿大吃二喝了一顿,直醉得人事不省。
又过了一年,我结婚了。易敏没有参加我的婚礼,但她向我妻子送了礼物。礼物虽然不重,但我面对那份礼物却无地自容。当时我就想找一个机会向她道歉,但那之后不久她就离开了农场。后来我也离开了农场,此后天各一方,消息阻断,不用说道歉,连各自的情况也都渺茫。直到下乡30年聚会,我期盼着见到她,我还盘算着如何向她道歉,但是她没有去。据说她境况不好,嫁了个乡镇民办教师,生了好几个孩子,心脏也不大好。我没有等来道歉的机会。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认识到,那是我一生中做的一件最不爷们儿的事,错得不可饶恕。在她最需要安慰并帮她出主意的时候,我却只知道逼迫她,指责她,怨恨她,直至把事情彻底搞砸。在有可能和她共同商量共同应对的时候,我只想着自己的感受,大声咆哮,最后撵走她。在仍然有可能挽回的时候,我却一错再错耍横犯浑故意砢碜她。我这种种不堪的举动,断送了我们有可能圆满的爱情。我不能因为那时年轻就原谅自己,我与她的这种结果,责任完全在我,我对不起她!今天,如果她能看到这篇文字,尽管我隐去了真名,但她一定会知道是我写的。那样的话,此文权且作为我迟来的道歉。(老朱)
(来源:新文化报 来信请寄:liuli211a@sina.com 手写稿请寄:长春市人民大街6906号新文化报副刊部“扪心”版 邮编:13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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