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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民赴港生二胎仍属超生 部分家庭举报自己

2012年02月06日 10:04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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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1日,一张名为“香港人,忍够了”的广告刊登在香港某报纸上,同时,香港收紧内地孕妇赴港产子的消息也引爆赴港产子这一讨论了多年的老议题(详见信息时报2012年2月4日A5版)。对此,不少广州街坊存在疑问,赴港所生二胎是否属于“超生”?对此,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表示,赴港所生二胎属“超生”,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还会被“双开”。

去年已处罚过数例

“广东去年已经处罚过数例赴港生二胎视为超生的例子,具体数字尚未统计。”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昨日告诉记者,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广东省内的城镇居民,一对夫妻一般情况下只能生育一个子女,无论其生育行为发生在国内或国外。

只要违反计生政策规定,不符合生二胎条件的家庭,赴港产子也一样会受罚,虽然广州、汕头以及湛江等广东各地处罚程度不同,但届时都要征收社会抚养费。此外,如果身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还会被“双开”。

赴港产子有人“举报”自己

广州市计生局宣教科技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有些居民赴港产子目的是为了生第二胎,这样的话,被查到将会受到处罚。按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广州市计生局宣教科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赴港产子生二胎违反相关计生政策被处罚的,除了群众举报外,计生部门平时也会主动调查。此外,也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不少赴港产子生二胎的家庭还会“自我揭发”。他们举报自己后,由于不少人有权有钱,通过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也用不着“心惊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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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小芬] 标签:超生 生二胎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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