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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驻医院治标不治本 杜绝"医闹"仍需制度建设

2012年05月17日 17: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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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是世界护士节,然而就在12日当天上午,南京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的女护士陈玲被一名素不相识的患者持刀刺伤,成为近期频发的医疗机构伤害事件的又一位受害者。

更令人“一声叹息”的是:就在不久前,国家层面频频出台新举,重典打击“医闹”和伤害医疗人员行为。4月30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对在医疗机构焚烧纸钱、摆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或者侮辱等行为进行治安处罚甚至追究刑责。紧接着,卫生部在5月4日再次下达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协调,在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

据了解,我省早从2004年起已经开始在重点医疗机构设立警务室,目前已有445家,配有警员和保安逾500人,被刺的南京护士陈玲所在的医院,就有专门的警务室。

“过去走进医院只是体力和技术的焦虑,现在的焦虑是直抵生命安全的。压抑!”南京市儿童医院一位资深护士告诉记者,在抽血处,护士如果给儿童抽血时没有一次成功,通常都会本能性地向做出一个闪躲的动作——随时随地担心受到患者家属的暴力攻击,无形的压力常常笼罩着每个工作人员。

问题在于,不少患者对于医生护士群体并未表现出同情,相反,有不少人认为“医闹”也是无奈之举。对于这种现象,南京工业大学法学所刘小冰教授分析说,症结是正常的救济渠道不太通畅。协商“私了”吧,可患者在信息、资源占有方面相对弱势,可能会吃亏;行政调解吧,可卫生主管部门是医院的“婆婆”,难免有“撑腰”“护短”的嫌疑;走司法途径吧,不但程序复杂、成本高昂,而且法院赖以判决的医疗事故鉴定,往往是由与医院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鉴定机构提供,因此判决结果难令人信服。长此以往,医患双方的隔阂必然越来越深,医闹也就越来越常见。

“医患间关系紧张的背后,是患者对现行医疗保障制度不满的现实体现。”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副院长徐道亮认为,严打“医闹”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要解决医患关系问题,还须从根本上改革我国的医疗体制,重新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也要主动增加与患者的沟通,积极预防和化解医患矛盾。

医患矛盾并非中国的特产,而是医疗保障制度发展中必经的一个阶段。常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朱雄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是欧美发达国家还是日韩等国,都经历过这一阶段。1993年,美国的一次医患冲突导致3名医生死亡,事后,美国许多大医院都设立了大门安检系统。“当然,更完美的方案是通过制度建设和保障体系的完善,从根本上杜绝医患矛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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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医院 制度 医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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