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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药店上线半月关门 食药监:售药属非法行为

2011年07月12日 11:16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作者: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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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0日正式上线的淘宝“医药馆”,上周五(7月8日)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上线仅仅18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方面表示,淘宝网并未取得网上售药资格,兜售药品属非法行为。

记者获悉,此前淘宝商城医药馆展示的商品种类包括非处方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等,目前淘宝商城已经撤下药店链接,用户无法购买。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李莉

淘宝“医药馆”饱受争议

据了解,6月20日,淘宝商城推出了“医药馆”,上海复美大药房、北京金象大药房、杭州九洲大药房、江西开心人大药房、云南白药大药房等5家医药公司进驻淘宝商城。在淘宝商城医药馆启用的同时,引起争议不断,争议的焦点在于淘宝商城是否有资质售药上。

反对方认为,通过互联网销售药品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必须标明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资格证书编号。而淘宝商城只取得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并没有药品交易资格。

对此,淘宝方面表示,首批进驻的医药企业全部都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淘宝商城只是为具有互联网交易资质的合作商家展示药品信息和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但在具体的交易环节淘宝商城并未介入,因此不属违规。

对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7月8日的新闻通气会上作出了回应:“淘宝网没有取得网上售药资格”。目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对淘宝网进行查处,要求其尽快整改。

消费者网上买药辩真伪

据悉,在刚刚过去的6月,国家药监局网才刚刚曝光了30家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劣药品网上“黑药店”,并提醒消费者网上假药多,不可轻信网上的药品广告。

消费者选择网上买药,必须先认证网上药店的合法性。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合法的网上药店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查询到,消费者可登陆网页查询其资质认证证书。就目前来说,合法网上药店必须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因此,消费者在网上购药须先查资质证明,如果一家网上药店不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必定是网上黑店,须小心提防。”该工作人员表示。

据记者了解,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目前经监管部门批准,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药品交易的单位共有69家,其中38家可向个人售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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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晋] 标签:售药 食药 医药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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