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揭秘:血贩子“抽”血获利
非法组织卖血的被告人被带到海淀法院受审摄/记者林晖
上午审案
两名被告人对检方指控没有异议
通过网络组织卖血人员,以患者亲属的身份在医院内“献血”,然后向患者家属收钱。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集中审理了2起非法组织卖血案。这是海淀法院近年来集中审理的首批非法卖血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8月间,被告人熊某、孙某伙同黄某(另案处理)等人通过网络等方式联系卖血人,并以让卖血人冒充用血患者朋友的手段组织卖血。
2011年8月22日16时许,熊某、孙某伙同他人在某知名医院内,组织张某等卖血。当日,熊某、孙某被抓获。
同月,谢某等人召集5名卖血者在医院内填表、献血。后卖血者以及谢某等人在医院内等候上线给钱时被民警抓获。
上午10时40分,最先受审的熊某和孙某被法警带入法庭。2人对于检方的指控均表示没有异议。
体态偏瘦的孙某在庭审中一直低着头。2人说得最多的就是“没意见、没有”。
熊某辩解道:“那天钱还没到手我就被抓了,不知道算不算违法。”
孙某的辩护律师则认为,孙某不懂法,在犯罪行为中起的作用只是联系卖血者,对于社会的危害比较小,法院应减轻对孙某的刑事处罚。
●检察官说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白磊介绍,这2个非法组织卖血团伙都是看中了医院用血紧张和亲友互助献血制度的漏洞。
所谓互助献血,是指在血库紧张的情况下,血液中心鼓励家庭互助献血者等量换血,不论血型是否相同,献血后立即发给医院等量的血液。
家属献血后,可持献血证到所在医院,为病人换用所需的等量血。
在联系好患者后,只需到医院填写互助献血表即可,一些医院及血液中心不对献血者身份进行核实是导致犯罪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文/实习生王晓飞
对话“血贩子”
献血者只能拿到两三成“提成”
罗某,今年36岁,陕西人,因非法组织卖血被抓,现被关押在海淀看守所。
在陕西老家时,罗某曾在一家制药厂工作,每月有1000多元的工资,收入可以算是稳定的。
2011年4月,罗某在一个朋友的邀请下来到北京。朋友在北京开了一家保安公司,罗某是来帮忙的,全面负责保安公司的各项工作和业务。罗某告诉记者,在朋友的保安公司里,他还有不少股份。
本来完全可以在北京生活得挺好,究竟是什么原因让罗某干起了非法组织卖血的事?听听他和记者的对话就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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