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得不知,男人是这样长大的
2007年01月05日 10:54星岛环球网投票数: 顶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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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穿着开裆裤到处撒尿,老爹老妈以此为荣。

2岁:跑得比奶奶快,就想看她在后面端着碗追我的样子。

3岁:希望妈妈可以不再带我去女浴室。

4岁:幼儿园很好玩,有很多女孩子,嘟嘟最漂亮,因为她戴眼镜。

5岁:天天下午盯在电视上,盼望可以成为变形金刚,嘟嘟是谁,她那么丑,还戴眼镜。

6岁:妈妈让我一个人睡,我为什么要一个人睡他们却不。

7岁:我终于可以上学了,有一只大书包,里面塞满了零食。

8岁:我可以不去上学,不系红领巾,不做作业吗?

9岁:我跟小胖打了一架,撕坏了他的衣服,以后他不再抢我的球。

10岁:老爹在游戏机室把我揪出来,并扬言以后再去那种地方就别想回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那么大的气,我用一个铜板就玩了一天,最后还赚了两个。

12岁:这个生日很隆重,每个人都给我钱,大家都很高兴,我趁机没做作业。

14岁:我跟几个男孩子躲在一片废墟后面抽烟,一点没新意,那个地方那么脏。这一年中我飞快长高,所有的衣服都小了,我喜欢专卖店里那双真正的“耐克”。

16岁:有天晚上做了一个梦,与女人的裸体有关。大清早自己洗床单。去上学看到一个漂亮女孩子,不知道她长裙里面的腿是不是漂亮。

18岁:我考上大学的愿望与任何人无关,可可报哪儿我就报哪儿,我没给她写过情书,但我12岁就爱上她了。我是一个有思想的人,有深谋远虑。

20岁:和可可在同一所大学校园里风花雪月,但是好景不长,体育系一个比我高出半头的小子横刀夺爱,可可原来是个肤浅的小女人,她爱坏男孩。从此和她咫尺天涯,我的伤心没有人知道。

21岁:第一次看了黄色录像,昏天黑地的,看完了想找一个地方吐。虽然城市里流行男不坏女不爱,我还是想做个好男人。感情事已小,好男儿应有雄心壮志。

22岁:找个好工作比找个漂亮女孩还难。前途未卜,心情黯淡,和一个不知名的风尘女子有了一夜情。没有后悔。

24岁:已经在一家公司站住了脚,然后碰到两个女子,一个美好如梦中情人,一个有极好的家庭背景。我选择了后者。

26岁:我后悔了,两年中未来的老丈人没给我丝毫帮扶,我还得靠自己打拼。但是来不及了,她怀孕了,这是一个阴谋。

28岁:儿子快两岁了,我不爱他的母亲,但我爱他。偶然间与我当初放弃的那个女子相遇,她依然美好,而且未婚,我的心很疼。那天晚上又在酒吧喝多了。

30岁:终于熬到了一个部门经理的小位子,可以对十几个人呼风唤雨了。穿灰色西装,打品牌领带。回到家冲老婆大吼,再啰嗦我对你不客气。很久不再同她做爱,借口太累,生理上的需要宁肯到外面解决。

32岁:有了婚外情,对方是个小女孩,才23岁,刚刚大学毕业。现在的女孩子,敢作敢当,勇往直前的风格真叫人刮目相看。但好景不长,老婆终于知道,就以死相逼,小女孩不屑一顾,甩手而去,没有再回头。我不想离婚,因为儿子。

40岁:生活再没有改变过,日复一日。儿子做的每一件小事都不对我的胃口,不好好学习,小小年纪就谈恋爱,但我管不了他,他已经很高了,能说会道。我惟一做着的梦是买彩票中上500万,然后买车子,老婆不换——已经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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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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