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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不再是“假想”的男孩
来自英国的The Cure乐队是曾在1980年代掀起哥特与后朋克狂潮的音乐先行者。主唱罗伯特·史密斯用无法复制的独特嗓音和风格怪异的词曲为摇滚乐拓展了新疆域———自从有了The Cure,摇滚才开始哭诉和自省。乐队成立30年来,乐坛几经变迁,成员几番更替,惟一不变的只有作为乐队大脑和心脏的史密斯。1998年,39岁的他写了一首名叫《39》的歌,“我曾是火,但现在要熄灭了。”这首歌收入了“悲情三部曲”的完结篇《血花》中,他说这是The Cure最好的专辑,也是最后的专辑。在我们以为已经永远失去TheCure时,48岁的史密斯却不知疲倦地带着四人编组的乐队重新巡演。2007年7月30日,他们头一次来到中国,尽管只有香港一夜。
能容纳过万人的香港亚洲国际博览馆,舞台上没有键盘也没有效果器。史密斯带领贝司手西蒙·盖洛普、吉他手珀尔·汤普森和鼓手杰森·库珀,只是这四个人,就几乎重现了过往专辑中那些最华丽的音效。
高潮自第二首歌《Fascination Street》开始,两个半小时一气呵成的演出加上两次返场,尽管门票上写着演出时间为“75分钟”。《Love song》、《FridayI’minLove》、《Just Like Heaven》、《Pictures of You》、《Lul laby》……那晚TheCure一共献给香港34首歌,几乎唱遍了乐队每个阶段的代表作。《End》的旋律渐渐消失时,羞涩的史密斯突然在台上说:“这是我们头一次接连表演这么多首歌。”无法揣测,一个曾经唯美的帅小伙在青春逝去、容颜不再之后,用一如往昔的嗓音回头唱30年前的焦虑、20年前怀疑、15年前的妥协,会是一种怎样的心境。但这张曲目单已经说明,30年来他没有一刻不在与过往的自己纠缠、对抗,自我超越或者顾影自怜。
最终,《男孩不哭》的旋律响起,许多人却像约定好了一样哭了出来。大家都知道,不唱这首歌,The Cure的现场就不完整,但完整也意味着终结。前排没人舍得离开,不再喊“Encore”,只有“Thank You”声此起彼伏。史密斯没有马上离去。不介意场地内的环境灯光照亮了他几乎脱妆的脸,他朝每个方向鞠躬致敬,羞涩的笑容仿佛只有十几二十岁,仿佛他才是那个需要说“谢”的人。
缺失的一朵“血花”及其他
并不是每个篇章都是The Cure乐于回首的,比如《血花》。每一个细心的歌迷都会发现,这份近乎完整的曲目单上仍没有给那张史密斯心中“最好的专辑”留有位置。是键盘手的缺席让那段华丽的诗篇不能再现,还是今天的The Cure不再敢面对往日的固执?
3个小时不知疲倦的激情演出让我们相信,48岁的史密斯仍是火,还在烧。“血花”绽放那年,所有焦虑、怀疑和不确定性都付之一炬,只留下绝望的末日低吟。而现在,重生的The Cure必须忘记那个完美的句号,才能再度上路。也许《血花》会永远成为史密斯记忆中的一格空白?又或许某一天他坚强得足以卸下浓妆,再一次经历涅槃?但当另一朵“血花”绽放时,也许The Cure就会又一次告别了。
散场后搭上开往中环的地铁,周围好多TheCure打扮的笑脸。许多人唱着那些没能在演唱会上听到的歌———《The Love cats》、《Plain song》、《High》、《A Letter to Elise》、《All Catsare Grey》……这时我才意识到,缺失的又何止一朵“血花”?比起The Cure出片并不算勤奋的30年音乐生涯,这晚的3小时和34首歌是那么的不足够。
“我看见你,像个中国娃娃……”当罗伯特·史密斯特意为中国歌迷改动了《The Walk》的歌词时,台下的人群中几乎个个被眼前过于真实的不真实感感动得落泪。
2007年7月30日的香港,黑衣黑裤的史密斯带着中年发福的身材、“蜘蛛网头”和重新上路的The Cure(治愈)乐队走上舞台,30年的起伏与挣扎让这一刻显得那么遥远和陌生。可当这个48岁的男人透过浓妆艳抹的脸,孩子气地吐了吐舌头示意乐队开始演出,人群才终于相信,对于The Cure而言,时间真的不算什么。
编辑: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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