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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旅游法》 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013年05月21日 08:41
来源:南方日报

我国首部《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上周,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江门市组织收看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并提出于10月1日前组织一次全市性的贯彻落实《旅游法》大检查,确保政府各项工作符合《旅游法》的要求。

据了解,《旅游法》对于备受关注的“零负团费”、 强迫购物、假日景区门票涨价等问题,以及导游和领队的从业资格及其行为规范等都做了严格规定。其中就明确,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相应降低价格或取消收费。

南方日报记者 陈春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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