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易中天在网友眼里变成了“易愤青”,一周前,他先是质疑因为“文怀沙造假”而走入公众视野的李辉,3次发表博文质疑李辉“飙车”。昨日,他又发表博文调侃起了因为“假捐门”而处于舆论风口浪尖的余秋雨。
易中天变成了“易愤青”
调侃余秋雨: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余秋雨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这篇博文是易中天于昨日上午11时上传的。易中天与余秋雨,光这两个“大师级”的名字,就足够吸引眼球。
在博文中,易中天对余秋雨极尽调侃,以自己被称为“易超男”为例,从余秋雨的身份说起,认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称大家称余秋雨为“余首骗”是不妥的,不过“余含泪”或者“含泪大师”是可以的。
就“假捐门”事件来说,易中天认为,最适合余秋雨的身份还是“公民”。在博文中,易中天给余秋雨提了四条建议。易中天认为,作为公民,捐款是权利,不是义务,所以余秋雨就算一文不捐,大家也不能说三道四。但是余秋雨不能诈捐。因为如果扬言捐款多少万,又分文不见,那就涉嫌“欺诈”,即骗取公众的爱戴和同情。而对于公众对余秋雨的质疑,易中天则认为在情在理。因为公开捐款不是隐私,发生在公共空间,赢得了公众的赞美和支持,那就必须在公共空间接受监督和质疑。对于公众的质疑,易中天希望余秋雨必须回应,因为“公开捐款”,其中已涉及到公德、公义、公信力以及公众的回报,余秋雨公民必须面对监督和质疑,“这是余秋雨的公民义务。”
对于余秋雨拿质疑者的动机和身份说事,易中天“客气”地表示,此举是“小沈阳的裤子”——跑偏了!余秋雨应尽快拿出“捐款早已如期到位”的确凿证据,以息众怒,以正视听。
与李辉“对骂”:再“超速”,是会翻车的
而此前的6月7日,易中天针对已过去了3个多月的“文怀沙造假”一事,在博客内发表了《李辉先生,请勿飙车》一文。
在李辉回应之后,易中天再发博文《对李辉先生回应的回应》应对回应。这事还没完,在李辉又一次通过武汉某媒体回应之后,易中天又发了一篇致该媒体记者的博文,就李辉的第二次回应发表看法,大有将二人的“辩战”继续下去之势。
易中天认为,公共空间对另一个人进行“道德批判”和“道德谴责”,需要“规则”和“底线”。他以杭州飙车案为例,认为李辉“质疑文怀沙”,已经涉嫌在公共空间“道德飙车”。李辉对他和何三畏(《评析李辉“质疑”文怀沙的方法》作者,4月9日发表在《南方周末》)的质疑应该予以回应,否则不仅有“闹市飙车”的嫌疑,而且还有“肇事逃逸”的嫌疑。
在博文中,易中天以“李辉是不是‘道德飙车’”、“文怀沙该不该被‘撞’”、“谁有资格充当‘文化判官’,清理‘文化门户’”等问题反问李辉,希望李辉听取何三畏的意见:“对自己备加小心。”
对于李辉的两次回应,易中天却不甚满意。在另外两篇博文中,易中天认为,他和李辉是“两股道上的车”,分歧还是很大。他认为,李辉的“路基”太窄,再“超速”是会“翻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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