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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管理:世界艾滋病日的性文明思考
2006年12月02日 10:44新周刊投票数: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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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约提到:拥有不同性取向的人享有平等权利;开展对青少年的性教育,防止婚前怀孕(没有提防止婚前性行为)。这些在江晓原看来都是相当进步的。“如果你对中国的性状况和历史有足够多的了解,就能看得出这个公约的进步性。”

倡导多元、平等的性观念,是江晓原眼中的要点。“不同年龄和群体对性的态度有很大差别,所以某些问题不适合放在某些公开场合来讨论。但所谓‘文明’是指大家互相尊重和宽容,而不是站在‘左’的立场批评别人的性观念。”

对于有关行业的某些管理措施,江晓原表示,如果是一些被事实证明了的有效方式,那就要继续做下去。没有任何人批评的方法是找不到的。“管理不是说禁止它,而是以合法方式规范它。开放和管理并不矛盾,许多地方也正是这样做的。

比如某些场合提供安全套遭到批评,但在江晓原看来,这一行为和合法化根本是两回事。“道德上不应该被提倡,但是从防治艾滋病的角度来说,事情既然存在,就应采取防治措施。”

刘达临:《性文明公约》还不成熟

(刘达临,著名性学家,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

“《中国公民性文明公约》讨论稿并不是中国性学会提出来的,发起方只是到中国性学会寻求支持。在今年9月的‘2006中国国际性健康文化博览会’上,中国性学会只表示支持并倡导该公约。”刘达临这样解释《性文明公约》的来历。

当时,刘达临看了讨论稿之后觉得内容很粗糙,矛盾也很多,比较混乱。他签署的意见是:“这个行动很有意义,但内容有待完善。”在他看来,这个公约面对着理论、法律以及道德的多重考察,提出公约的人性学功底还很不够,不成熟的东西不能认可。

“有很多东西跟过去比都是进步,但是不是说比过去进步就是完善了。这个公约还远没达到完美的程度。性文明不仅要符合当下的情况,还要比现在的情况多迈出一步。也就是说,它不能仅仅对21世纪的前十年负责。”刘达临对《新周刊》说。

作为中国性学会下属的性人文学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刘达临愿意跟自己的委员会成员一起承担完善这个公约的工作。在明天的专业委员会会议上,他们将主要讨论这个公约的内容、讨论究竟什么是性文明。

“公约本身是没有约束力的,它的意义在于弄清楚什么叫性文明。”刘达临认为,文明国家在性方面只会越来越开放,不会倒退,全世界情况都是如此。

而开放也要分两种情况来对待。

一种开放是滥交、放纵,第二种则是文明的开放。目前性学界的现状是,口号多、内容少。即使是专家也很难提出成型的理论。而学术即使不能像法律一样去限制别人,至少可以在理论上让人知道能享有哪些权利,又有哪些事情不该做。

刘达临还指出,性文明要考虑到自由和纪律两个方面。人的性行为分为两种性质:一是本能的需要。“这一点需要开放,不需要被禁锢。但自由必须是健康的自由,不是为所欲为的自由”;再者,人是社会化的动物,需要受社会约束,他们既受道德、法律的限制、又为知识所引导,习俗所影响。不可能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但是,“社会的控制必须合理。”

性文明涉及到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比如说《婚姻法》,1950年颁布,经历了1980年和2001年两次修订。这是一个知识更新的过程,性文明跟整个社会的步伐是一致的。”

全社会都有责任推动性文明发展。刘达临告诉《新周刊》:“我举双手赞成普及安全套。”在他看来,反对者认为普及安全套就是乱搞的观点是完全不对的。“这只是第二道防线。”

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非此即彼。对于李银河提出的“卖淫非罪化”,刘达临的观点是,如果消灭不了卖淫,不如把它控制起来。但这样做也是利弊参半,“同时也会带来政治问题、道德问题等等,这些负面作用也要考虑。”

“这件事现在还在矛盾之中。怎么解决,不在于学者的辩论,而在于党和政府的决策。”刘达临最后说。(采访/孙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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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栾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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