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些,我竟然哭了起来。一滴眼泪落在我身前的《纽约邮报》上。坐在位子上看报的家伙只是哼了一声,把报纸翻到了运动版。
地铁好似坐了好几年。终于下了车,我到湾脊区和第四大道路口交叉处的电话亭给艾瑞克打电话。
“嗨。晚上吃的东西买了没?”
艾瑞克倒抽一口冷气。一见情况不妙他就会摆出这副样子。“应该我买吗?”
“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去看医生,得晚点回来……”
“好好好,别生气别生气。我,我……那我叫点外卖,或者……”
“算了,我买点吃的带回来吧。”
“新闻一结束我就开始准备晚餐,我保证!”
快八点了。附近只剩下七十街和第三大道街口交叉处的一家韩国熟食店还开着门。我的样子肯定糟糕透顶。穿着皱巴巴的裙子,睫毛膏晕在脸上,站在蔬菜摊位旁边,直勾勾地盯着架子上的东西。我想不出来该吃什么。我抓了几个土豆,一捆韭葱,还买了几块Hotel Bar 牌的黄油。我迷迷糊糊的,一点主见没有,像是在照着别人开的单子买似的。我付了钱出来,朝公车站走去。B69 路车刚刚开走,都这个时候了,再等一趟起码要半个小时。于是我拎起袋子,朝着十个街区外的家走去,韭葱的长叶子支楞在袋子外头。
差不多过了一刻钟,我走过海岸路的天主教男校,离家还差一个街区了,我忽然发觉,自己下意识抓起的东西,正是茱莉亚?查尔德的土豆浓汤所需的食材。
我还是小丫头的时候,父亲总爱讲这个故事:五岁的我蜷缩在他古铜色的日产跑车后座,埋头读一份皱巴巴的过期《大西洋月刊》。他把这事儿告诉了所有同事、朋友,以及对这事儿将信将疑的人。(人家不相信的是《大西洋月刊》,不是跑车。)
宣传后果就是,我被划归到神童的行列。我笨手笨脚,芭蕾和踢踏舞没一样跳得好,体育课上总是最后一名。我架着一副红边眼镜,既没时髦的骨感身材,也不光彩照人,为了找到自尊,我就拼命看书。但背后的原因可没那么高雅——阅读只是我纵容自己的方式。
看在书虫名声的分上,我半懂不懂地读着托尔斯泰和斯坦贝克,可我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我更爱看通俗小说。《柏恩的龙骑士》、《阁楼里的花》、《洞熊家族》这些书对我来说,就好比男孩子塞在床底下的《花花公子》。我等着夏令营老师离开小屋,然后进去偷她藏在卫生棉盒后头的V.C. 安德鲁斯写的书。我偷偷翻看老妈常看的琼?奥尔系列,她发现的时候我几乎读完了一半,她也只好皱皱眉了事,希望这书里多少能有点教育意义,但《野马河谷》你就别看了,小丫头!
然后,青春期如约而至,纯为消遣的读物挤进了车后座。那会儿真是什么都看,津津有味,肆意放任。好久以来,我都不曾带着那股劲头做事了。唉,真实中的性远没字里行间那么香艳。我估计,如今十四岁的得州少女对舌环在床上的用途一清二楚,可初听这事儿时她脸红心跳的程度,多半比不上我读到穴居人床笫之欢场面时那么夸张。你知道十四岁的得州少女对什么一无所知吗?法国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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