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二年春天,刚过了二十九岁生日没几周,我回老家得克萨斯去看父母。实际上,是艾瑞克怂恿我回去的。
“你出门散散心吧。”他说。厨房的破抽屉又从滑轨上掉下来了,从家居用品店陶瓷大谷仓买来的银刀叉散落了一地。我们搬进来才两周,这抽屉就出了毛病,从那以后再也没修好过。我抽泣着,掉在脚面上的刀叉闪闪发亮。艾瑞克紧紧拥住我,那架势跟摔跤选手的“单臂扼颈”招数似的,每逢想安慰我的时候他总是这么做。
“你跟我一块去吗?”我把脸埋在他胸前,鼻涕眼泪什么的蹭了他一身。
“我走不开,最近工作太忙了。而且,我觉得你自己回去更好。跟你妈出门逛逛。买点新衣服,好好睡一觉。”
“可我也要上班啊。”
“朱莉,你那只是打零工。要是不能想走就走,打零工还有什么意思?你为的不就是这个吗,是不是?”
我一点也不愿去想自己当初为什么要打零工。我提高了嗓门,嘶哑地说:“我没钱。”
“咱们有钱。或者请你父母出路费,”他轻轻抬起我的下巴,凑近我说,“说真的,朱莉,去吧。我受不了你这样子了。”
所以我就回老家去了。老妈给我出了机票钱,就算补送的生日礼物。一周后,我飞回了奥斯汀,到家的时候为时尚早,完全来得及在Poke-Jo 烧烤餐厅吃午饭。
就在我吃完鸭胸肉三明治,准备吃秋葵的当儿,在我过完二十九岁生日还没一个月的时候,我妈第一次抛出了“奔三危险论”的炸弹。
“别说这个了,妈!”
“我说的不对吗?”每当我妈想让我正视事实的时候,就是这副理直气壮的腔调。“瞧瞧你,惨兮兮地从纽约跑回来。还跟艾瑞克住在那么个鬼地方,你这是何苦?都老大不小的了,也没见纽约给你什么好处,何必呢,你说说?”
我跑回老家来,就是为了不提这回事儿。我早该想到的,我妈肯定会像个土拨鼠似的,不刨根问底绝不罢休。我去纽约的理由跟所有人都一样(就像用土豆煮汤的第一步肯定是削皮),想当个有出息的演员,第一步肯定是去纽约。我想找那种不需要试镜的角色,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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