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这道汤的时候,有个有趣的过程很值得深思:削土豆。我不是说削土豆本身很有趣,而是说,整个过程大有深意:你削掉土豆皮,冲洗干净,然后切成小丁,再放到凉水里头,不然,晾在空气里一会儿它就变成肉粉色了。你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土豆这东西早就有了,人们也一直是这么处理它的,直到最后把它丢进汤锅。“削土豆”这个行为简单明确,确凿无疑,没有任何乱七八糟的复杂情节。哪怕你接下来还要用工具把它捣碎,但削皮总是第一步。
我二十几岁的日子本该这么过:(1)找个薪水很高但有伦理争议的工作,每周埋头苦干九十小时,猛喝酒,交一大堆二十来岁的男朋友,享受劲爆性爱;(2)住在Loft 里,每天睡至午时方起,画画、写诗、编织、搞搞行为艺术,拒绝新潮药物和时髦夜店的影响,交一大堆二十来岁的男朋友,享受劲爆性爱(还有女朋友,如果我能搞定的话);(3)读更高的学位,为晦涩的博士论文发愁,抽点大麻来缓解高智商的痛苦,然后在教授和大学生堆里交上一大堆男朋友,享受劲爆性爱。对我这种人来说,这三样简直是模范生活。
可我一样都没干。相反,我结婚了。并非刻意,完全是顺其自然。
艾瑞克和我高中时就谈恋爱了。不行,这么说更糟。应该说,高中时我们是玩伴。我们的关系完全不像约翰?休斯写的那些嗲兮兮的青春片,好像有部名叫《妙不可言》,小恋人们总是误解来误解去,是醋意大发的男朋友和躁动青涩的吻。换句话说,在我们这代人里,典型的高中之爱应该是分分合合个没完,可我们从没这样过。不知为什么我们连分手都没提过。到了二十四岁的时候,我们几乎没吵过架,完全没有人家说的马桶盖和挤牙膏之类的矛盾,所以我们很自然地结婚了。
要知道,我爱我老公。可是在我的朋友圈子里,我还没三十,却已经结婚五年多,这简直令人侧目,比看NASCAR 赛车比赛和听仙妮亚?唐恩差不了多少。这种问题我都听腻了,“你是不是只和他一个人上过床啊?”
还有更夸张的呢,“他是不是只跟你一个人上过床啊?”
也就是说,有时候我有些过于敏感。有些话跟闺蜜们也不能说。比如伊莎贝尔,上幼儿园的时候我就认识她了;萨莉,我大一时的室友;格温,每周末都在我家蹭饭,对艾瑞克崇拜有加。有句话我谁都不会告诉:“艾瑞克的沟通欲实在太强了。”我都能猜出来她们的反应:连忙掩饰住脸上的恐惧,或是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好像在说,“瞧,当初我说什么来着”。我可受不了这个。她们肯定会立即联想到电影《复制娇妻》的情节,或是詹妮弗?洛佩兹做的抗议家暴的公益广告。我当然不是说艾瑞克会对我拳脚相向,或是在晚餐派对上管这管那,跋扈又专横。我的意思是,他有点太过积极了,专爱督促我。给我做螺丝起子喝的时候,他会说我是世上最漂亮最有才的女人、没了我他不能活。他喜欢鼓励我,他就爱提建议。真是烦人呐。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凤凰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