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我照着一本去年春天从老妈那儿偷来的、四十年前的老食谱,做了这道土豆浓汤,味道好得出奇。我们坐在沙发上,膝盖支着汤碗。电视上正放电视剧,一个活泼莽撞的金发高中生正在大战吸血鬼。除了偶尔因情节嗤笑两声之外,我们谁都不说话,一门心思喝汤。不知不觉间,我俩已经盛了第三碗。(我俩特别般配的一个原因是:在所有认识的人里,我俩吃饭的速度之快、食量之大,简直无人能及。此外,我们都能领略《吸血鬼猎人巴菲》的妙处。)那天晚上早些时分,我从医生那儿回来,站在那家韩国熟食店里,盯着蔬菜的时候想:“我都二十九岁了,生不出孩子,找不着正经工作,老公肯定会离开我,我会一个人在城外的小破屋里孤独终老,身边围着二十来只猫,死了都没人知道,两星期后臭味儿才飘出门外。”可现在,三碗汤下了肚,那些胡思乱想都没啦。我窝在沙发里,乖乖地消化美味热汤。茱莉亚?查尔德的汤让我卸下了防御。
艾瑞克逮着了机会。
“汤真好喝,亲爱的。”
我哼了一声,表示同意。
“真的好喝。没放肉都这么好喝。”
艾瑞克是心思敏锐的新好男人,可他毕竟是得州人。想到晚餐里竟然没肉,他多少有点恐慌。
“你手艺好极了,朱莉。没准你应该去上个烹饪学校。”
大学时代我就开始做饭了,基本上是为了抓住艾瑞克的胃和心。可是这么些年下来,这事儿好像被夸大了几分。我不知道艾瑞克是否感到自豪——他勾起了我狂热的购物欲;或是感到内疚——他爱吃蜗牛和大黄,而我对这无辜嗜好的纵容,使之演变成了一种不健康的迷恋。不管原因是什么,烹饪学校这个话题成了我们的沟通死角。享用过美味热汤,我正沉浸在陶然的饱足感中,懒得跟他发火,所以只是轻轻哼了一声。这真是个技术性错误啊,一出声我就意识到了,可他以为我听进去了他的话。我赶紧闭上眼睛,做假寐状。
“哎,说真的。你应该去上美国厨艺学院!咱们可以搬到哈德逊河谷,你把所有的时间都拿来学做菜,学当大厨。”
还没来得及提醒自己保持警惕,我就又犯了个技术性错误:“我又没有专业经验,人家才不会要我呢。我得每小时削二百五十个土豆,一直削上半年。你掏钱养活我啊?”
打击老公真有诱惑力,可永远、永远别犯这种错误。
“还有别的学校嘛。”
“咱哪有那个钱。”
艾瑞克没吱声。他静静地坐在沙发边,手搁在我小腿上。我本想把他的手踢开,可我的小腿像是个不错的中立地带。猫儿跳到我身上,嗅嗅我的嘴巴,然后带着一丝厌恶的神情,昂首阔步地走开了。
“要是学做菜,我只愿按照那本《掌握法国菜的烹饪艺术》,按自己的方法来。”
用这句话来挖苦人,听着怪怪的,可我还是说出来了。艾瑞克仍旧坐在那儿。
“而且,学做菜有什么好处?又不能帮我找到工作。”
“起码可以享一阵子口福啊。”
这回轮到我无语了,因为他说的一点没错。
“我会累死的,还会变肥婆。咱们得吃猪脑子牛脑子,还有鸡蛋。我从来不吃鸡蛋,艾瑞克。你知道我不吃蛋的。”
“好好好,不吃蛋。”
“蠢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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