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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称公款旅游现“领导出国老板买单”现象

2012年03月12日 07:49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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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注重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这一目标能否变为现实?如何对公款旅游这一“顽疾”标本兼治?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呼吁,公款旅游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贪污,而贪污在刑法中已经明确入罪。是不是可以考虑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纳入刑法范畴,用法律来规范公务行为。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冯培恩委员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不仅没有入罪,甚至还得到了放纵。当前,对违规的公款考察、旅游都是作违纪处理,严重的开除党籍、撤销党内职务,恐怕震慑不足。因此,有必要以“入刑”的方式,让杜绝腐败深入人心,惩治起来有法可依。

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王俊峰说,中国是传统的人情社会,若是矫枉过正,可能会带来负面效果。对于惩处“三公”消费,完全可以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来解决,先是靠党纪政令来约束,不必什么都推到国法的层面。

“入刑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定罪的性质、标准都要仔细研究,不是说入刑就入刑的。”全国政协委员陈世强说,目前“入刑”的时机还不成熟,当务之急是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强化监督管理,用有效的制度来遏制公款旅游、吃喝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已经出现了“领导出国、老板买单”的现象。俞学文代表提出,要加强对腐败行为的前瞻性研究,在制度设计上避免出现“上有对策、下有对策”;要通过严控严查和有效监督,打造廉洁高效、百姓信赖的政府。

[责任编辑:魏佳] 标签:公款旅游 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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