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权主义者的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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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权主义者的逼婚

初五,财神爷来了,情人节还会远吗?提到情人节,就不得不提到明年中美合资的情人——你们有情人陪你们过节了吗?

有的话,祝你们终成眷属;没有的话,值班编辑可要逼婚了……

今年,我们的一位编辑在老家过年时,就遭遇了一次意外而离奇的逼婚。今天的推送,就是他讲述这次逼婚遭遇的日记。日记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代表本刊观点。

旧燕归巢,新岁百吉,忌独善,宜逼婚。然而自从祖父过世之后,已经很多年,没有家人再敢向我逼婚了。

那年夏夜,我们围着棺材为祖父守灵,同时秉承着家族一旦麇聚就要辩论的传统。其中之一的论题便是,我这个独孙,是否必须给他们再屙出一个曾孙来——我自然是那唯一的反方。最后,正方的代表,也即我的一位在廛里衖头以及菜市场上辩才无碍的伯母,从围剿我的众长辈中突围而出,将论点猛然拔升至人类物种生死存亡的博钦拉索山高度:“如果你不生娃是合理的,那么所有人都不生娃也就一样是合理的,这样,人类岂不是要灭绝了?”

你看看,那年吴京还没有成为战狼,地球也尚未开始流浪,而我的这位伯母,却已经知道用康德的普遍道德原则来逼婚了。

当时我只回了一句话:“如果这就是人类,人类应该立刻灭绝。”话题于是结束。

可奈此去经年,白云苍狗,时代毕竟不同了。今年返回故乡,这座以狗肉远近闻名的四五线小城近十年来不见纤毫变化,而我却有幸遌遇了一次不同凡响的“逼婚”。

那是回到老家的第二天晚上,高中室友相约大排档聚酒(没有狗肉),当年在宿舍通宵臭骂教育制度的男生们如今已全是油腻的中年男人,而其中的一个,这次带来了一位女生。

这位女生,气宇轩昂,说话句句敲金击玉;她李小璐的身子上顶着一头韩红的发型,同时又熨帖地穿了套汪峰的衣裤。我那位文质彬彬的舍友在她旁边,就像是一个刚刚从林徽因的胯下钻过去的绅士,所以看看他再看看她,我不由得想起了钱锺书称赞林徽因的话来:“她长相最好看,她为人最风流豪爽……并且,她的丈夫最驯良,最不碍事。”

于是,在这个春风沉醉的晚上,这位犹如周扒皮家一嗓子嘹利的鸡啼,穿透黑暗中那些孤老的灵魂,报告了我的那位舍友的喜讯:今年,他将终于不必再被长辈们逼婚了。

就是这位女生,她问我说,你没有女朋友吗?

我如实招供说,没有,因为我并不喜欢女人。

结果,天地突然为之一变。她正色问我:是否会选择代孕?——说实话,我并没有这个想法,但我却随口说了一句:也许会吧。那么这下不得了了。她摇了摇那个敲金击玉的脑袋,猛地一掀脖子,抡起手臂将一次性透明塑料杯中的半口尿黄色啤酒一饮而尽,然后用田震高歌《风雨彩虹铿锵玫瑰》般的架势说:

“我认为你不该去代孕。跟法律允不允许无关;这是对女性的剥削。”

这一高论,我实则并不陌生,然而却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

几年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在开放二胎政策的同时,删除了“禁止代孕”的条款;那是不是意味着代孕快合法化啦?此事便一度动到了我们女权主义者的七寸。好一部分的女权主义者认为,“代孕合法化”简直万万不可,因为代孕的本质据说是“母职交易”——传统的无偿母职是父权制度剥削女性这不必说了,而代孕这种有偿母职,倒比无偿母职更是剥削女性:母职甚至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工种。这不是剥削女性是什么?

“左联五烈士”之一的柔石曾写了一篇小说《为奴隶的母亲》,说有一个穷人家的妻子,被丈夫以一百大洋的价格租给一大户人家,帮那边产不出崽的正房太太代孕——这叫做“典妻”。这位可怜的妻子代完孕后,回到了自己家里,只见满地跑的已然是全盘陌生的孩子,而生活依旧凄贫。好一部分的女权主义者认为,我们的代孕母亲,不就是这样的“典妻”、这样的生育商品么?为了钱出卖卵子和子宫,不但那点儿钱换不来生活质量的提升,还要担上种种怀孕生产的生理风险。这不是剥削女性是什么?

并且,代孕还有伦理问题。有位名叫梅丽莎的美国女士,如今该三四十岁了,她平庸地生活在这个更加平庸的世界上。唯有一处不同是,她是通过代孕来到人间的,而她的出生,意外地引发了一场大官司,史称 Baby M 案:代孕母亲玛丽发现自己不舍得交出梅丽莎,而法院最后仍将梅丽莎判给了她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究竟谁是她的母亲?将她从代孕母亲身边夺走,不是剥削女性是什么?

更不提代孕市场与相关产业链的规范问题、传说中花样百出的阶级矛盾问题、可能被丈夫利而用之的问题、小孩的认同问题等等等等;总而言之一言蔽之,这不是剥削女性是什么?

看来,代孕是如此剥削女性,那么我们这些个对女生不感兴趣的男性,若实在想要有个孩子,想必只能去结婚了。

桑得尔颇喜欢讨论代孕,他总将代孕的诸问题上升至亚里士多德、康德、罗尔斯的道德观与正义论的语境,煞是枯燥。我们女权主义者则明显优雅得多,别看其观点好似纷繁,实则却可以用歌德《浮士德》第二部最后的那句神谕似的名诗来概括:“永恒之女性,引导我们走。”

我一介粗人,不懂得怜香惜玉,惭愧于一直以来都领会不到女权主义学说的这种诗性的优雅。女权主义者堆砌的这么多看似由代孕而起的问题现象当然存在,当然值得讨论,但除了在描述这些问题现象时,人们采用了“男女有别”的人称代词之外,我看不出这些问题的实质与性别有什么关系。

不过,正因为人们采用了一种“男女有别”的人称代词来参与描述这些现象问题,就果真在这些现象问题之外,另起炉灶地塑造出了一真真正正的性别问题——女权主义,就是其中最大多那个问题。

女权主义,就我所见,虽然都主张性别平等,但其方法论却粗粗可以划为两类——一类主张重塑性别边界,一类主张消弭性别边界。

前者的逻辑是:强调男女有别,然后制定一套让女人们觉得舒爽的法则,当然兴许也要兼顾一下男的,那么男女就平等啦!

后者的逻辑是:不谈男女,只谈人,如果人人平等,那么男女自然也就平等啦!

这两类方法论,本不属于女权主义者独有,也非他们的发明。但我认为,勿论用的是哪一类的方法论,只要将其塞进了女权主义的军帽内,传说中的性别平等便将因此而不可能达成——这与两类方法论本身是否成立无关,而与“女权主义”这种意识有关。

不止一人曾质问,女权主义既然声称追求的是性别平等,那么干嘛不取一个“平权主义”之类的名字,而非要叫什么“女权主义”?结果女权主义者们回了八百个理由,几乎个个都说得通。什么要有个鲜明的旗帜啦,什么平权这个词没有表明受害者是女性这个事实啦,什么从来没有说过女权主义追求的是性别平等而只说过追求的是消除女性所受到的剥削啦,等等。但这些个理论,就我所见,都忽略了一个问题:“女权主义”作为一个词,拥有着先于所有二次阐释的、语言本身的功能。

语言塑造生活方式。“女权主义”这个词,有多强调女权,就有多强调男权。在语法的意义上,如果能用“女权主义”造出一个有意义的句子,就能用“男权主义”造出一个一样的句子,这无疑在建设女权主义语料库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充了男权主义的语料库。那么,这就大大提高原就不平等的两种性别间互相博弈的成本,一来使得重塑性别边界的工作将永无止尽,二来也使得消弭性别边界的工作断无可能。

而细思极恐的是,在历史上,女权主义可是后于男权主义的产物……

是故,那一夜,我高中舍友带来的那位女生,那位进步的女权主义者,当她扬起下巴,张开鼻梁下的两个窟窿,庄严宣布如果我将来果真选择了代孕就等同于剥削女性的伟大判决时,我几乎要屏住呼吸,抬起头四十五度仰望泰勒斯曾经注视过的星空,流下幸福的眼泪来——因为,如果代孕的问题当真只是所谓剥削女性的问题,那么代孕其实岂不是没有问题?

然而我只是微笑地看着她,回了一句:


我不会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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