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 龚文祥为微商洗白  称“微商不能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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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V 龚文祥为微商洗白 称“微商不能退货!”

提到微商或社区营销,在微博拥有435万粉丝的大V龚文祥无疑会被人时常谈起。不过清扬君关注龚文祥的微博后发现,龚文祥的言论并没有太多有营养的价值,相反都是一些洗脑的言论,或为微商洗白的言论。

比如2019年5月28日上午10点6分和12分,龚文祥连发两条一样的微博,为微商洗白称“微商不能退货是100%做法”。

姑且不论龚文祥连发两条微博,是无意重发还是有意刷屏,但是这条微博就足以看出龚文祥的立场。

龚文祥在微博中这样写道:很多外行都不明白微商为什么不能退货,微商不能退货是100%正确的做法,不懂这个你就不懂微商(中国微商圈目前没有一家可以退货的,最正确做法)。因为我们5000万人微商都是经销商,是b端客户,不是c端消费者。你见过传统行业经销商可以退货的吗?也没有。懂得b端思维与c端思维的区别,你就开窍了。

难道微商真的不能退货?

看了龚文祥微博下面的评论和转发,清扬君吓了一跳!

截止发稿,龚文祥10点6分的微博,转发90次、评论82个和点赞90个,10点12分的微博转发113次、评论114个和点赞111个。转发和评论加起来仅400,但一片支持和称颂之声,反对和质疑的转发和评论不足十条,仅占转发和评论数量的2%左右。

网友@梁诗尔:对,我就是不明白

网友@一只胡言乱语的高冷蛇精病:不管什么行业,质量有问题都要退货,你看看奔驰,有问题不退货罚款100w了。你还有什么话要给微商洗白??

网友@春去春来花不语:为什么不能退货

网友@营养师陈老师:扯淡的。我们就给用户退货。用户不满意了,为什么不给退?

网友@居家设计博主:退货。

在清扬君看来,微商也是电商,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商法已经明确指出“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既然微商是电商,那么无论你是B端还是C端,都要遵守电商法

电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目前我国实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从目前微商经营的商品来看,化妆品和保健品的比例超过90%以上,而这些都属于可7天无理由退货的范畴。

清扬君认为:龚文祥从事电商多年,对微商也有深刻的了解,怎么会不知道微商也可以退货的简单逻辑?如果龚文祥真的认为微商不能退货,那么只能说明他的无知和不思进取。如果龚文祥认为微商能退货,却为微商找to B(B端)的借口,只能说明龚文祥是为其触电会微商会员服务的,为微商大佬们忽悠小白们站台和背书的。

据说触电会的会费2万/年/人,会员将近1000人,而这些人中有不少都是从事微商和社区营销的。龚文祥为这些人站台完全符合头部微商和触电会会员的利益。

实际上,龚文祥的触电会,基本上就是群群策、研究怎么忽悠小白们的交流平台,在这里看到和传播出来的很多信息并不是怎么为微商真正做服务的,因为他们研究的并不是怎么针对消费者研发产品、提升产品品质、营销策略或售后服务,更多的是讲怎么“洗脑”,让人认可他们的价值观比如炫富、反人性的营销方式(喜提xxx),以及各种打鸡血的心灵鸡汤和“洗脑话术”。

微商炫富、喜提xxx和心灵鸡汤,清扬君今天就不多讲了,回头专门写写龚文祥和杜子建那些你不知道的忽悠手段。

关于龚文祥的洗脑话术,还有很多,比如:

1、做微商一定要囤货压货,否则没有任何付出及压力绝对做不好微商。

2、社交电商是以人为中心的零售,因为要树立人的IP,所以夸张的称董事合伙人等是可以理解,刷屏也是可以理解的。

3、社交电商产品只是满足一群固定人的即时需求,社交电商团队三个月换一款产品是对的,做百年品牌的思维绝对是错的。

4、社交电商消费者不仅是用户,也是经营者,就是要囤货。

龚文祥如此劳神费心、挖空心思、大义凛然、义正言辞的为微商大佬们服务,为微商刷屏、囤货寻找各种高大上的理由,清扬君自叹不如。

清扬君认为,君子赚钱取之有道。微商其实就是电商的一个小小的分支,或许是一些企业需要但无需押宝的销售渠道。也许现在做微商还能一夜暴富,但绝不是所有人都能一夜暴富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人人想成为富翁,可当你正考虑谁做的接盘侠时,你们的导师龚文祥或许又收到几万元会费;当你们在抢龚文祥发给你们红包的时候,或许你也即将成为了他人囤货的接盘侠。

请问各位亲,今天您囤货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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