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艺人签“奴隶合约” 性生活要上报
2009年08月13日 13:32南都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南都娱乐:为什么国内的艺人不配合?

谭先生:国内的艺人比较自由,经纪人大部分都是家属,并不是专业的。

像赵薇的经纪人是她大嫂,黄晓明的经纪人是他的发小,刘亦菲的经纪人是她的妈妈,所以公司对他们的约束性不是很大。国内还有很多艺人会自己搞公司,开工作室,整个结构也跟国外不同。

南都娱乐:艺人请自己的亲戚或者发小做经纪人,是否因为在利益分配上比较有安全感?

谭先生:一方面是这个原因,一方面是家人比较爱护。韩国的经纪人是拿薪水的,艺人的收入分给公司,不像国内经纪人是抽成,或者会有奖金。所以韩国公司对艺人的掌控会远超过经纪人对艺人的掌控。

观点二:管隐私是怕破坏商业价值

南都娱乐:新闻上说韩国公司对艺人的隐私管理很严,让艺人感觉完全失去人身自由,你怎么看?

谭先生:艺人在被Fans接受之前,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在他成为明星之后,也就变成一个产品或一个品牌。我觉得明星的隐私负有公共道德的责任,韩国公司管隐私无非是两个目的,第一怕艺人干了乱七八糟的事,第二是怕艺人破坏自己的商业价值。

南都娱乐:国内经纪约中有涉及隐私的条款吗?

谭先生:国内目前没有听说,经纪人多少会管,但不一定会放在合约里。有两件事最重要,第一是会不会结婚、谈恋爱,第二是会不会吸毒嗑药。内地将这两条写在合约里的几乎为零,但香港有。

南都娱乐:经纪人会干涉艺人谈恋爱的自由?

谭先生:多少会有一点。像韩国或日本可能规定很细,你不能谈恋爱,如果谈恋爱必须告知我。很多网友会呼吁给艺人一点空间跟自由,但也有粉丝会认为艺人应该不食人间烟火,刘德华就是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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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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