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绝不能做的12件事
2009年03月09日 11:08环球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相关标签: [迪拜] [不丹] [新加坡] [泰国]

9 在苏丹不能给泰迪熊起名为“穆罕默德”

一位名叫Gillian Gibbons的教师因允许其学生给班级上的泰迪熊取名为“穆罕默德”而入狱,原因是“煽动种族仇恨”。尽管法庭为她免去了40鞭刑的惩罚,但她在保释期间还是被看管了8天。显然,在苏丹,绝对不可以对伊斯兰教作出任何不敬的事情。

10 在土耳其买卖文物

在土耳其旅游时,你一定很想买一件漂亮的纪念品拿回去向家人和朋友炫耀,那么你要注意了。如果你所购买的物品在土耳其法律所定义的“古代遗物”范围内,而且你有没有文件可以证明该遗物的归属,那么你回国的日期可能要推迟,并很快对土耳监狱熟悉起来。

文化  
  已有0位凤凰网友参与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更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