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知情
2007年09月17日 17:43 新周刊 】 【打印共有评论0

被知情权喂大的人,会顺理成章成为知道分子。达人。大忙人。消息灵通人士。手机优质客户。资讯焦虑症患者。人肉搜索引擎。完美主义者。伪专家。神棍(天上的事他知道一半,地上的事他全知道)。骗子(他其实对诸多事情一知半解)。老师(好为人师)。口腔型人格拥有者(休想让他知而不言言无不尽)。贪食蛇(一款诺基亚手机游戏,终将死于贪吃)。忠实读者。非铁杆Fans。失眠的人。消费主力。拧巴人。

讲究“政治正确”和“生活正确”的社会,总是教人要求知若渴,对知情权坚决捍卫。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要知道一点。知情权召唤出狗仔队,拍下每条内裤每次接吻,揭秘富人私生活和行业黑幕,满足着求知人士的偷窥欲。信息已经严重消化不良的人把肚子藏起来,装出一副很饿的样子嚷嚷:把知识给我满上,满上!然后,在网上和报纸上吞下一肚子标题,信息全在包子的褶上。背得出每一个新鲜出炉的名人的家世和星座。一旦获得特权当上了评委或预知了结果,总是兴高采烈。电脑局域网办公之外,再用手机上网;看十份报纸,再订十份电子杂志;揿一晚上遥控器;不停地打电话和发短信;朋友谈起他不知道的新闻,他会觉得蒙羞——他们怀着饥饿感,永远“在路上”,疯狂索取、接收、存储、炫耀社会记忆。

结果呢?他们被知情权所误。有闲看报纸,没空做学问。得到信息,没转化成知识;得到知识,没转化成智慧。

所有信息的传播,要么随波逐流,要么别有用心。甄别信息要智商,利用信息要勇气。所以,机构的股票分析师成不了林园,掌握国情的北京出租车司机进不了政治局。他们只是假装知道。他们还贪婪,以为多就是好,需要靠知情来获得安全感,害怕被蒙蔽被绕开,成为傻B和受害者。

大多数时候,我们滥用了知情权。知情权对应的是履约的义务、保守秘密的义务、交换信息的义务。我们的内存有限。不是每个人都建立起了自己的信息管理与消化系统。

为了表示对别人知情权的尊重,这样的口头禅屡屡派上用场:说实在的;说句实话吧;凭良心说;我可以发誓;我可以告诉你,但你造成不要说出去……

知情权已成为共识,拥护不知情权的人,会被视为异类和不愿负责任的人。最要命的是,社会知道怎么给你知情权,却不知道怎么给你不知情权。这种情形,就像一个白痴型天才儿童对提问他的教授说:我绝不会告诉你《哈姆雷特》的作者是莎士比亚的。

你只好对试图强奸你的耳朵的人说:别跟我提你的宏伟商业计划书(资金到位再说)。别跟我提你的梦想(你都说过N遍了)。别跟我提你情与性的破事(你说你如何为情所困,那就送两个字:犯贱)。别跟我说你旷工是因为突然肚痛进医院6月飞雪全城塞车家中着火路见不平拔刀不成反受伤你奶奶过世了(没打卡就扣钱)。别告诉我今天的新闻头条(也别告诉我电影下一步的情节是什么)。

大多数时候,我们只是假装不想知道。相比之下,健忘和失忆的人是有福的。

不知情权在信息过剩的时代成为伪命题,这是索尔仁尼琴在1978年预见不到的。如果钱财是我们的信仰,那我们注定贫困;如果信息是我们的焦虑,我们注定死于什么都想知情。

四川话中有个词特别高级:不存在。A说:这次真是太谢谢你了。B答:不存在。A说:我从小读你的文章长大的,今天终于见到你了。B答:不存在。A说:你欠我的三万块钱,今天中午以前必须还给我。B答:不存在。那么,不知情权可能得到尊重和履行么?不存在。(文/山鸡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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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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