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女子当裸模十余年遭解聘 揭秘不为人知辛酸泪


来源:新华网

女子当裸模遭解聘(图片来自新华网) 当时,小莲还是个刚满18岁的姑娘,她中学毕业,一个人从个旧老家来到昆明,曾在一家小餐馆打工的她,辞职后到董家湾劳务市场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就在这一天,身形娇小、五官

“临时工” 还是“固定工”

事后,穆英律师重新草拟诉状,直接起诉云艺。这起案件一审期间,小莲等人的工作性质究竟是“临时工”,还是“固定工”成了庭审双方争议较大的焦点问题。小莲等人提出,她们工作十几年,学校一直提供住宿等福利,在学校搬到呈贡以后,还提供免费乘坐交通车的条件,她们和其他随叫随到的模特不同,早就和云艺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她们就是云艺的“固定模特”。

但云艺方代理人则辩称小莲等人为非全日制用工。代理人认为,从用工形式来讲,小莲等人是由学院各班班长根据课程需要与模特联系,模特不直接与校方发生用工关系,从用工时间来讲,模特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从劳动报酬发放来讲,模特的报酬由各班班长按学院的规定领取后,根据模特工作的时间发放给模特。为主张这些观点,校方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记载发放小莲等人课时费工资的记录本。此外,校方还提出小莲等人除了在云艺当模特,还曾为其他学校提供过模特服务,所以她们根本不是云艺的全日制模特。

去年,呈贡区法院一审本案后,支持校方的答辩观点,一审认为小莲等人在云艺担任模特的工作性质为非全日制。关于小莲等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一并予以驳回。

小莲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将本案上诉到昆明市中院,昨日,昆明市中院开庭二审本案,小莲、小兰和小芬3人一同出席庭审,当面叫板云艺。

小莲等3人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他们的理由是,校方一审时提交小莲等人领取课时费的登记表作为证据,小莲等人曾否认各自在登记表上签过字,但一审法院对该证据予以认可,这与事实不符。

昨日庭审过程中,穆英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对登记表上小莲等人的所有签字进行鉴定。此外,小莲还拿出手机,向法庭提交自己曾经发短信给云艺老师领取工资的短信凭证,希望二审法院予以改判。

对于小莲等人的上诉,云艺代理人坚持认为小莲等人的工作性质就是非全日制,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希望二审维持原判。

虽说模特是个光鲜亮丽的职业,可曾在云南艺术学院(以下简称云艺)担任模特的小莲、小兰和小芬三人,却对她们的职业只字不提,因为他们担任的是美术学院的肖像模特和人体模特,应老师的安排需要脱光衣服供学生作画。

从90年代起,小莲和小兰在云艺一干就是十六七年,小芬也从自己14岁起,从事了近10年的模特工作。可她们不幸在去年被云艺解聘了。事后,小莲等人难以承受失业的打击,将云艺告上法庭,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保。昨日,昆明市中院开庭二审本案。

[责任编辑:孙铭蔚]

凤凰时尚官方微信

0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