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人类恐惧黑夜。入夜,古日耳曼人互相守护,并默默祈祷,害怕玛拉恶灵会将睡着的人变成马带走。古维京人害怕在夜晚撞上奥丁主神巡猎的队伍,被带走灵魂。古罗马人害怕在晚上出门,则大部分是因为治安问题。但很快人们发现,夜晚并不可怕,有些事也只能在夜里做,于是他们有了丰富多彩的夜生活。
夜市
在愿望还能变成现实的遥远古代,生意并不允许在夜晚做。比如在汉代,市场朝开暮闭,从日中为市到一日三市,就是没有晚上开市的道理。因此部分学者认为夜市肇始于宋代。但汉代时就有不服管的,非要在晚上开市做生意,而且无一例外处于帝国边陲。甘肃有姑臧夜市,是河西地区最大的交易市场,羌胡最爱。广东有狼臙夜市,是汉人与狼臙国人做生意的地方。这国人有点奇怪,男子不怎么穿衣服,女子穿筒裙,嗅觉似乎很灵敏,能以鼻嗅判断金的成色,所以才有在晚上做生意的自信吧。此外豳(邠)地、姑奴等地也有夜市。
唐朝时出现了鬼市,顾名思义,是在鬼出没的时段做生意的市场。唐朝城市行坊市制度,“凡市,以日中击鼓三百声而众以会。日入前七刻,击钲三百声而众以散。”又有严格的宵禁,目的就是抑制生产率低的农家从商从工的冲动,并加强管理。但久而久之,人们发现,晚上偷偷摸摸出来做点小生意,不仅省了市场管理费,还免去了其他麻烦,买家到手的价格也降低了不少,鬼市就诞生了,逐渐繁荣兴盛起来,有诗为证:“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水门向晚茶商闹,桥市通宵酒客行。”
宋朝时坊市制度宣告崩溃,坊墙坍塌,沿街、沿道的店铺鳞次栉比,商业区迅速扩张,夜禁也逐渐消失了。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说开封的夜市三更才闭市,五更又开了,热闹非凡。吴自牧的《梦梁录》说杭州的夜市通宵营业,干什么的都有,瓦舍勾栏、关扑采买、饮食男女,无所不有。光卖卦算命,有名有姓的,就有蒋星堂、玉莲相、花字青、霄三命、玉壶五星、草窗五星……等等。
宋朝时风气之开放,到了仕女们夜晚约闺蜜去茶肆通宵讲八卦的程度,开封潘楼东街巷街北山子茶铺,就是当时有名的名媛聚集地。据说有一次宋仁宗在宫中听到丝竹管弦之声,问宫人是哪里的声音,宫人说是民间酒楼作乐,不像宫中如此冷落。宋仁宗说你不懂,宫中冷落,民间才有如此欢乐,若宫中日日歌舞升平,民间就要冷落喽。
夜宴
古罗马人的宴会是混乱无序的,人人用手抓取食物,吃不下时就呕吐在陶罐中,好腾空肠胃,突然停下进食的嘴和手,不过是想起来还要赶往下一场。查理曼大帝的宴会上也从来不缺客人,他要用占据食物的特权来夸示自己的权力,为了神化自己,他还要表演一个把戏,把沾满油污的火浣布桌布扔进火里,让各地文盲诸侯看看初中化学的神奇。
但要论宴会的穷奢极欲,一定要看权力最集中的地方。古希腊人阿辛尼乌斯在《贤者之宴》鄙视了波斯人和吕底亚人的放纵。波斯王的后宫中总是有至少三百位美女,白天昏睡,为的是夜间能保持清醒,陪王室纵情声色,那是什么玩法都可以有的。吕底亚人的宫廷也是一样,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宴会间穿梭的男女宫人,都被吕底亚人的贤妃下令予以阉割。
若论玩法之新奇,我国的石崇和严世蕃都算是“发明家”。《世说新语》载,石崇请人吃饭,有一个习惯,劝酒的美姬若是劝不进酒,就要被砍头。王导不知是可惜美姬还是心肠软,喝个不停,王敦滴酒不沾,石崇一连砍了几个美女,王导劝王敦少进几杯,王敦不屑,他愿意砍就砍,关我屁事。
严世蕃宴客时有一套固定玩法,只见他略一拍手,就有几十个美貌姬妾鱼贯而出,将口中温酒喂到客人嘴中,谓之白玉杯。若是有把持不住的,此处省略几百字。严老板的姬妾们都是精心训练过的,为了不致唐突了客人,他本人要“不辞辛劳”地亲自“试钟”。
狂欢
越是秩序谨严,就越是需要狂欢来平衡。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都醉心于向酒神表达敬意。他们或围成一圈,纵情饮酒,将残酒泼洒在圈中,或组成合唱队竞演,争取一份荣誉,或竞走、游船,肆意喧闹。在古罗马时代,人们的庆祝尤其放纵,信徒们头顶羊角和尖耳朵,屁股安着羊尾巴,赤身骑驴,跟着已经嗨了的女祭司满街乱跑,狂歌浪舞。这样的狂欢一年最多要举办五次,人们痛饮满杯,闹足三天三夜。
有时,古罗马人的狂欢更为恣肆。他们在祭祀生殖神匹里亚柏斯和爱西斯时,在夜晚的街道上赤身裸体、相互追逐,男人们手持皮鞭,追赶、鞭挞同样赤裸的女人们。女人们躲闪着,被打到的据说会拥有旺盛的生育力。
这样的狂欢在欧洲历史上反复出现。第一个千禧年之后,人们的信仰经受了一次巨大的考验,那些原本被吸纳、压抑在基督教信仰内部的异教神再次出现,引导人们享受现世的快乐。人们有时请一位漂亮的女孩手抱婴儿,骑着驴游行,并一起参加游戏式的弥撒,有时从地方主教,到普通民众,都穿着奇怪的衣服,在教堂门口敲锣打鼓、大吵大闹,有时行进的队伍围着一辆载人的车,车上的人却是赤身裸体的,有时他们干脆把一切都反着来,肆意胡闹,笑得越大声,信仰就越虔诚。这种狂欢中暗藏着秩序与混乱、循规蹈矩与叛逆之间的张力。
巴赫金将这种狂欢的意义概括为四个层面,一是各种形态的不平等统统被取消,人人随便而亲昵,不需要畏惧、恭敬、仰慕、礼貌;二是人人从语言和姿态的社会化中解脱出来,不再需要考虑得体,人人插科打诨;三是狂欢消弭了对立,崇高等同于卑下,伟大如同渺小,最明智的倒显得最愚蠢;四是冒犯,用最神圣的形式包装最猥亵的内容,用平实去消解装腔作势,用粗俗来讥讽假道学。
为的就是两个字——解放。巴塔耶说得最好,只有在这样无关生产的、献祭式的消耗中,人才能脱离以生产关系、日常劳作为核心的现实世界,在通往至高心智和自由的神圣世界之中行走。
如此看来,似乎我国人民是格外成熟和克制的,他们不需要狂欢,人人温良恭俭让,社会化得很好。其实也非如此。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里记录了这样一件事。他的好友沈继山被贬闲居神电卫,在广东电白县。沈德符去看他时,发现家里的仆人每天吃过晚饭就往外面跑,不知道是搞什么鬼,以为是故意慢待他。问过沈继山才知道,当地流行男女一起玩水, “见老少男妇俱解衣入水,拍浮甚乐。” 沈继山初到此地也不习惯,现在吃完饭跑得比谁都快,好抢个好位置。
这种玩法也算是狂欢之一种吧,而且颇有古风。《尚书大传》中记载,“吴越之俗,男女同川而浴”,《后汉书·南蛮传》称,“(西南)其俗男女同川而浴,故曰交公式。”汉朝以后的上巳日,也往往是这样的狂欢节。这种习惯清代尚存,清朝吴震方的《岭南杂记》写,每年阴历四月到九月,粤西都有混浴,公公与儿媳妇,嫂子与小叔子一起洗澡,也没有好害羞的,偶尔碰到敏感部位,也不觉得有什么,但胸部不能碰,“浴时或触其私不忌,惟触其乳则怒”,不知道有什么讲究。
宋仁宗懂的道理不是人人都懂。大部分时候,民间被压抑到混浴就算狂欢,而庙堂之上玩的七荤八素还算道貌岸然呢。王五四说夜总会审美是一个时代的高级审美,或许有些道理,汉灵帝创造性地开起了洗浴中心、夜总会、高级餐馆的混合型娱乐设施,叫做“裸游馆”,有四通八达的人工水渠相连,还有大片大片的“夜舒荷”。到了夏天,汉灵帝就拉着一群小女生“长夜饮宴”,岸上玩,再“下海”玩,好不开心。只是玩着玩着,自家天下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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