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养犬之患”各国有绝招[图]
2006年11月08日 15:15国际先驱导报投票数: 顶一下

新加坡:1只巨型犬须投保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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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是一个美丽的花园城市国家,该国对家庭豢养宠物的管理早就形成了一套严格有效的制度。政府颁布的《野生动物及鸟类法令》和《建屋发展(动物)规则》,对宠物的定义、进口、饲养、售卖、繁殖及保护均有详细的规定。农粮与兽医局作为主要负责实施上述法令的机构,执法相当严格,这也使得新加坡多年来很少发生狗咬人或其他与狗有关的恶性事件。

  在新加坡,并不是什么动物都可以当宠物随便饲养。就养狗而言,居住环境不同的住户养狗的数量也不尽相同:住在政府组屋(相当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性住房)或其他公共楼房内的居民,每户最多只能饲养1条身高不超过40厘米、体重在10公斤以下的小型狗;私人住宅内的居民,每户最多则可饲养3条。

  除了数量的限制外,对一些身高体大的猛犬,其主人要遵循更加严格的规定。自1991年起,新加坡已停止进口诸如美国斯塔福德猎犬等A类犬(巨型犬),已有的A类犬则必须为其进行绝育手术。A类犬的主人除了必须为犬投保10万新元(约合50万元人民币)的第三方责任险外,还必须提供5000新元的保证金。在犬死亡或离开新加坡后,保证金将会如数奉还,但如果犬主人违反了相关规定,保证金就会被没收。



   编辑: 吴璟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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