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耳日的来历
1998年3月,在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社会福利组15名委员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薄弱这一现实,提出了《关于建议确立爱耳日宣传活动》的第2330号提案。
这一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经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卫生部等10个部门共同商定,确定每年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显示,目前中国有耳聋的残疾人2057万人。我国每年出生的先天残疾儿童约占出生人口总数的4%~6%,由于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等原因造成的新生聋人每年约增加3万人;就是有听力语言障碍的残疾人,高达2057万之多!占全国人口的1.679%。其中7岁以下聋儿可达80万,老年性聋949万。
为此, 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了《中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2002~2010)》,要求“在全社会普及预防和残疾的科学知识,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性防治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的发生。”
为了降低耳聋发生率,控制新生聋儿数量的增长,预防工作尤为重要。1999年,卫生部颁布了《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加大了对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中的规范化管理力度。针对我国耳聋发生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卫生部、教育部、民政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老龄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10部委局共同确定:每年的3月3日为全国爱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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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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