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昏少女 肇事者竟将伤者强暴
2010年04月19日 11:29 荆楚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核心提示:撞倒过路的少女后,肇事司机不是紧急送医,而是对昏迷的伤者进行猥亵和强奸,然后抛在路边驾车而逃。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石亮特约记者陈实通讯员寇徐报道:撞倒过路的少女后,肇事司机不是紧急送医,而是对昏迷的伤者进行猥亵和强奸,然后抛在路边驾车而逃。昨日,大悟警方通报,这名丧心病狂的犯罪嫌疑人在案发14天后落网。

4月1日上午10时许,大悟县警方接该县中医院医生报案,称在城关镇滨河小学路段发生一起“面的”撞人逃逸的交通事故,伤者自行到医院治疗。该县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医院,当事人小婧(化名、19岁)陈述,3月31日晚8时许,她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无牌红色面包车撞了,肇事司机当着路人的面将她抱上了车,说是送医院检查。但是,小婧在被抱上车后就昏迷了,醒来后发现自己还在被撞的地方,就自行拦车回家休息。次日,她感到很难受,到医院检查,发现其胸部肋骨骨折,头部左后侧有受伤创口。

立案后,民警到现场进行细致勘查,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发现,一辆红色面包车撞人后,于当晚8时58分经监控路口向北驶去,4月1日凌晨1时31分又返回事故现场。民警立即对周边修理厂及在籍类似红色面包车逐一排查,并散发嫌疑面包车的照片,征集破案线索。

经过13天的细致排查和搜索,14日,民警在大悟泉水路一胡同内发现肇事车辆,并抓获肇事司机余某(男,48岁,大悟县东新乡人)。余某先是否认肇事,但在证据面前,又承认了撞人逃逸的事实。

不过,细心的交警还发现,该案中,受害人的情绪、肇事人的反应以及现场和肇事车辆上遗留的物证等,存在诸多疑点;肇事人余某不能自圆其说,存在对昏迷中的受害人进行猥亵、强奸的重大嫌疑。交警大队当天将该案移交大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办理。

经审讯,余某对其猥亵、强奸车祸伤者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原来,3月31日晚8时许,余某驾驶一辆红色无牌微型面包车,沿城中北路自南向北行驶至滨河小学大门北约80米处时,将横穿马路的小婧撞倒,致其昏迷。后余某将小婧抱至车内后排座,驾车向北行至该县聋哑学校北边的一片荒地中,在车内对昏迷的小婧进行猥亵、强奸,然后将小婧又送至车祸现场附近。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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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亮 陈实 编辑:董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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