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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黄金周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家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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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假日办发[2013]2号)要求,各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韩城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各市、区指挥中心)要继续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2013年2月9日至2月15日)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情况及重点旅游景区(点)的监测等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各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韩城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根据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2013年春节黄金周预报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假日办发[2013]2号)要求,各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杨凌示范区假日旅游指挥中心、韩城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各市、区指挥中心)要继续按照《“黄金周”旅游信息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春节”黄金周(2013年2月9日至2月15日)旅游接待人数和收入情况及重点旅游景区(点)的监测等统计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一)各市、区指挥中心要结合春节黄金周的特点,认真开展好本辖区的抽样调查工作,抽样调查方法要科学,力求全面、准确,并要注重抽样调查结果与上年春节黄金周保持数据的可比性、连续性。抽样调查测算结果填入“旅假日综5表”《“黄金周”旅游接待情况城市汇总表》。

(二)重点旅游景区(点)当日接待情况填入“旅假日综3表”《“黄金周”重点旅游城市(景区)接待情况日报表》。全省重点旅游景区(点)名单见附表。

(三)西安市和延安市(纳入全国“十一”黄金周指定重点旅游城市)于2月16日8时前将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旅假日综5表以传真形式报国家旅游局。传真号码:010-65201030、65201031、65201032。

二、报送时间

(一)各重点旅游景区(点)统计测报工作由各市、区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于春节黄金周期间每日15:00前以传真方式报送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指挥中心)值班室。电话:029-85261059,传真:029-85261437。

(二)各市、区指挥中心于2013年2月15日15:00时前将“旅假日综3表” (2013年2月9日至2月15日)和“旅假日综5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传真方式上报省假日指挥中心。电话及传真:029-85261978。

三、注意事项

(一)重点旅游景区(点)接待情况日报表,由市(区)指挥中心当日值班人员负责催报,并将本辖区景区(点)日报表收齐后填入“旅假日综3表”报省指挥中心值班室。

(二)每日重点旅游景区(点)接待情况日报表应妥善保存,逐日向后一天值班人员移交,未经指挥中心领导审批,任何人不得泄露,更不能擅自向外公布。

陕西省假日旅游指挥中心

2013年1月15日

标签:旅游 假日旅游 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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