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处10天后闪婚女方反悔

2014-02-22 华西都市报 编辑:王诺 出处: 分享给好友

导语:达州渠县一男子通过媒人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9岁的女子,经过短短10天的相处,就定下终身大事,但在结婚当晚,女子却不愿圆房并执意悔婚。男子称:“她这是骗婚、骗钱!”本该欢欢喜喜办喜事,两人却不欢而散……

两人的合照

回家被相亲相处10天就“闪婚”

家住达州市渠县宝城镇青龙村的杨长春,今年28岁,常年在苏州打工。其爷爷1月31日因病去世,2月4日,杨长春请假回家处理爷爷后事。

处理完了爷爷的后事之后,杨长春经人介绍认识了本县定远乡一女子袁小英(化名)。“当时纯属好心介绍,女方要招上门女婿,我看杨长春合适,便给他说了这个媒。”熊大爷告诉记者。

两人见面后,双方都觉得不错,便确定了恋爱关系。经女方家催促,杨长春和袁小英定好2月17日就办婚宴,从相识到结婚,两人仅相处了10天。

办婚礼当晚女方要悔婚

为了准备结婚,杨长春拿出了自己的积蓄,购置了一整套家具。按当地习俗,杨长春还给袁小英买了三金(金项链、金耳环、金戒指),加上准备婚宴酒席,共花费了34000余元。

两人照好照片,前往民政局登记结婚,但在登记的时候,杨长春才发现袁小英只有19岁,还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她之前说自己满20岁,但结果并不是。”杨长春想,先办婚礼,以后再补证也行。

2月17日婚礼当天,两人在女方家办了十几桌酒席,请了双方的亲戚朋友参加婚宴,杨长春特意买了一套西装,婚宴上袁小英表现得也很高兴。但到了晚上,袁小英却不愿同杨长春圆房,并将婚房锁住,不让其进门,随后便提出了悔婚。

“白天还好好的,晚上说变就变,这简直就是骗婚嘛!”袁小英的举动让杨长春十分意外。双方因悔婚一事发生争执,袁小英母亲熊某继而向杨长春索要女儿的精神损失费,称自婚礼后,女儿被杨长春及其家人恐吓,精神出现异常。

随后,杨长春向当地派出所报警,经警方调查,杨长春和袁小英属于自愿结婚,袁小英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便组织双方调解协商。

女方:“男子太凶不想嫁”

昨日下午,记者在渠县定远乡见到了袁小英及其家人。在新修的房屋外,还摆放着婚礼当晚未放完的6箱礼炮,屋里还有婚礼酒席剩下的东西还没全部整理,婚房也显得格外清冷。

身高约165cm的袁小英藏在其母熊某背后,不愿露脸。“其实在结婚前,就因相关结婚费用问题产生了一些分歧,加上女儿觉得杨长春对她太凶,所以就不想嫁了。”熊某说,即使结婚了,两人合不来最后还是要离婚,还不如趁早算了。而袁小英始终没说一句话。

据当地数名村民介绍,袁小英已不止一次悔婚,之前用同样的方式,骗取同村多名男子4千至2万元不等彩礼钱。

男方:结婚变泡影将继续跟女方家“耗下去”

“打工挣钱本来就不容易,现在钱没了,工作也丢了,媳妇也没了。”杨长春一脸的惆怅,本来只向公司请假至2月14日,为了结婚,还特意向公司请了婚假。“如今结婚证没办到,我也被公司辞退了。”

随后,杨长春从挎包里拿出两张火车票,“这是我早就买好的24号回苏州的火车票,还特意给袁小英买了一张,本想带着她一起去苏州度蜜月,如今连我自己也回不去了。”

“不能让她们太嚣张,必须得让女方退还自己的彩礼钱。”杨长春说,现在已经没有更多的想法,女方不还钱,只能跟她们“耗下去”。杨长春的母亲站在一旁泪流不止,“考虑到儿子的年纪大了,我替他着急,本想让他早一点成家,没想到会遇上这种事。”

为此,记者采访了达州奥飞律师事务所覃律师,覃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女方以不和理由悔婚的,男方可以要求其返还彩礼。男方可以走司法途径,起诉女方退还彩礼钱。若存在有预谋的骗婚行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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