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消费热催生走私狂潮
2009年05月21日 09:3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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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针对走私分子利用网络销售走私货物的新手法,深圳海关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重点人员实施重点查验,提高查验准确率和有效率;同时增强敏感性,密切关注红酒、手表等境内外价差大的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情况,加强风险分析力度,及时打击走私活动。

办案检察官还提醒广大网民增强网络防范意识,不要购买走私货物,让走私分子的非法牟利图谋难以得逞。

●案例链接

浙江宣判全国最大名表走私案

据新华社消息2008年6月,浙江省金华市中级法院对全国最大的名表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朱剑峰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秦凯生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0万元。

根据金华市检察机关的指控,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间,义乌人朱剑峰多次与华港公司商定购买欧米茄、浪琴、雷达、天梭、梅花、帝陀等手表走私入境。由华港公司安排人员将手表走私入境后交给秦凯生。秦凯生明知这些手表是走私入境,仍帮助以特快专递等方式发送给朱剑峰,并提供其本人和他人的多个账户给朱剑峰支付货款。朱剑峰还多次以藏匿夹带的方式将从香港大光明公司购买的梅花、西铁城等手表走私入境。在这期间,朱剑峰还多次通过莫某(另案处理)从香港采购浪琴、帝陀等手表后,以同样方式走私入境。共计走私手表1.7万多只,偷逃应缴税款2000余万元。据指控,2007年1月至4月间,秦凯生应孙某、朱某夫妇(均另案处理)要求,通过华港公司走私梅花、浪琴等手表797只。

法院审理后认为,朱剑峰、秦凯生的行为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认定朱剑峰共计偷逃应缴税款达2053.2万元,秦凯生共计偷逃应缴税款达1408.8万元;在共同犯罪中,朱剑峰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秦凯生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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