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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生育权之困:上户口都要已婚


来源:澎湃新闻网

导语:对于单身妈妈来说,来时之路尤其艰辛: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环境的歧视与忽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法规禁区……单身女性能否在被保护的环境下生育、养育第二代?她们还在等待

“我愿意交罚款,可想交都交不上”

为给儿子办户口,梁曦薇奔波了五年,总结出四个字:有血有泪。

一般程序中,已婚妇女怀孕后领取“准生证”,生产后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凭借医院的《出生医学记录》和父母双方身份证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再根据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为孩子办理户口。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办户口之前还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这一切顺理成章的前提是“已婚”。单身女性怎么办?梁曦薇翻遍法律法规也没找到答案。孕期中,她只得托朋友在家乡广州找到一位妇科主任,帮她产检和接生,算是绕过了“准生证”。

孩子出生后,她很努力赚钱:“如果这个惩罚(社会抚养费)是我和我儿子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前提,我愿意交罚款。”可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已婚的计划外生育”。

她又托了人问,答复说父母双方至少各罚八九万(社会抚养费)。梁曦薇和孩子的爸爸早都彻底断了联系。她问,如果一共18万,能不能这钱都我来交?

不行。

“(问我)你不知道人家是谁你跟人家睡?你跟他在哪里睡的你不知道?那你怎么跟人家睡的啊……反正态度好像就是,我没有歧视你孩子啊,我歧视的是你啊。”回忆起来,梁曦薇不无自嘲地笑起来,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

孩子五岁时,她急得都快魔怔了,知道有人和“街道办”仨字搭边的都想抓住问怎么办。四处求,终于有人愿意帮忙,前提是要有《出生医学证明》。梁曦薇的户籍和分娩医院在广州的两个不同区,结果两边的妇幼保健院都称无法出具证明,“让我到公安局去问,让我去报警,(说)父亲一栏不能填空白啊,(孩子)不可能没有爸啊。”

暗地里她想过找人“冒充”,可“父亲”身份牵涉太多,她考虑再三又作罢了。没办法,又再次求人、托人,直到2007年,在缴纳了6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并去司法鉴定所做了一轮亲子鉴定后,孩子的户口终于赶在上小学前办了下来。

和梁曦薇比起来,玲姑娘幸运一些。

她赶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孕检没有托人,拿着病历本直接去了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没有遇到障碍。

办理孩子户口时,她辗转联系到家乡湖北的户籍警,得知2014年有未婚妈妈为孩子成功办户口的先例,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是湖北省内的,否则就需要亲子鉴定。

2013年底,《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玲姑娘决定回老家生。

孩子满月时,她亲自去办了户口。“很快就拿到了。”玲姑娘觉得,自己是众多单身妈妈中运气最好的一个。

[责任编辑:张湘崎 PQ006]

责任编辑:张湘崎 PQ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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