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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放弃单独两孩夫妇至少奖千元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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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昨天正式向各区县计生委下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并配发政策说明及政策解释。在证明“单独”一方父母婚育情况的《本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表格中,需要申请“两孩”的“单独”一方父母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其婚姻、子女情况,并加盖公章,作为“单独”情况证明一并交回办理“单独两孩”的街道计生委。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昨天正式向各区县计生委下发“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并配发政策说明及政策解释。方案中明确,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合法生育两孩,对于书面表示放弃两孩指标的单独夫妇,可每人奖励500元。

2月21日,市卫生计生委召开“本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新闻发布会,很多心急的市民纷纷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咨询,有的甚至想当场递交申请材料。但是街道办事处的计生工作人员表示,单独两孩的情况他们和市民们一样也都是通过报纸了解到的,还没有接到上级单位下发的实施细则方案,因此尚无法受理。昨天,市卫生计生委已经将本市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区县计生委、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全称为《北京市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方案》,文件编号为“京人口发(2014)2号”。这意味着,各个街道计生办已经可以根据政府文件受理居民申请单独两孩了,办理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记者注意到,与市卫生计生委上周发布的“单独两孩”政策信息相比,该实施方案新增了奖励政策。其中明确,政府鼓励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按政策生育,对于书面表示自愿放弃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性奖励。

方案中还确定,单独夫妇原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条件申请再生育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批准再生育次月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予收回。

建国门街道:居民开始领取“再生育”表格

昌平昨起启动计生人员培训西城明日可申请“单独两孩” 通州下周一开始登记

“您是夫妻双方都是北京市户籍还是一方是外地户籍?”昨天下午,建国门街道办事大厅2号窗口的工作人员刘嘉慧对照着一份“单独两孩”的办证须知,为前来咨询的居民进行具体讲解。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建国门街道从周一到昨天已有二十几位居民通过电话或是亲自前往办事大厅进行咨询,目前十余位街道居民已领取了《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个人婚育情况承诺(声明)书》。领取表格后,这些单独夫妻将对照办理程序告知单及样表进行具体材料的准备和填写。

“培训完,明天就可以受理居民的申请了,好多人都等着呢!”昨天下午2点,昌平区21个镇街的80余名计生工作人员来到昌平区计生委接受“单独两孩”启动政策的培训。今天,该区就可以全面受理“单独两孩”的手续了。昌平区计生委表示,申请人的完整、真实材料从镇街提交到区后,区级审批,最长20个工作日就能审结,准生证就能到手啦!

北青报记者昨日还从西城区人口计生委获悉,西城区各街道将于明日开始受理“单独两孩”的申请。而通州计生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下周一将开始进行“单独两孩”的登记工作,本周四他们将集中对各乡镇计生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具体的审批登记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有需求的家庭现在就可以到计生委网站上下载登记审批表,了解具体需开具的证明内容和材料,下周一就可以开始走流程,到乡镇办理登记。

两张表格到底怎么填?

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在建国门街道办事处注意到,申请“单独两孩”的夫妻需要填写两张表格。这两张表格分别是《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本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

对于夫妻双方都为本市户籍的“单独”夫妻,申请“两孩”时与此前“双独两孩”表格相同,都需填写《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本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以及《个人婚育情况承诺(声明)书》。同时,如一方为外省市户籍,还应再填写《外省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并加盖当地区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公章。

在《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中,除夫妻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等一系列基础信息外,在“申请再生育理由”一项中,夫妻双方应写明是否初(再)婚、分别有过几次婚姻、累计生育子女数、再生育一个子女理由等内容。同时加盖男女双方单位为其证明的公章。

除申请表外,申请人还需要填写一份《个人婚育情况承诺(声明)书》,申请“两孩”的夫妻双方应分别写明结婚时间、生育情况等,如有婚姻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等情况,也应清楚写明。在个人情况写明后,承诺书中也清楚标明,夫妻双方应保证所陈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应法律后果。

在证明“单独”一方父母婚育情况的《本市居民婚育情况证明》表格中,需要申请“两孩”的“单独”一方父母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其婚姻、子女情况,并加盖公章,作为“单独”情况证明一并交回办理“单独两孩”的街道计生委。

3月1日起上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新华社电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明确自今年3月1日起,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上海就此成为全国第六个通过地方立法落实“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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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人口计生委 夫妻双方 再生育一个子女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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