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女毕业生闪婚怀孕后遭抛弃
2010年05月04日 19:37 三湘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后来,臧兴华通过关系在绥宁县人民法院起诉和王虹元离婚。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然而,绥宁县法院却把传票下到了王虹元家里。王虹元说,传票她放在绥宁老家了。

王虹元的妈妈告诉记者,有人说臧兴华又找了一个,对方是长沙某大医院的护士,现在已怀孕7个月了。“一次在商场,我们碰到了臧兴华搀扶着一名孕妇买东西。”一位知情人说。

4月29日上午9时56分,王虹元在省妇幼剖宫产生下了一个6斤2两的小男孩,母子平安。

他不打算去医院探望

“他在我们厂里做技术的,来了五六年,平常觉得他人还可以,没想到作为一个男人竟做出这般不负责任的事来!”长沙市阀门厂工会主席谢福军说,对于臧兴华夫妇的事情,他曾多次协调无果。

“臧兴华开始还答应和我一起来看下王虹元,后来又改变了主意。”谢福军告诉记者。但臧兴华在电话里否认了他曾准备和谢福军一起去医院看王虹元。

“结婚以后,她先后4次说自己怀过孕、流过产,但之前没有告诉我。”臧兴华说,结婚前后王虹元反差很大,很多事实也隐瞒了,这让他感觉受了欺骗。臧兴华说,会承担起做父亲的责任,但婚是离定了。

王虹元:莫把结婚当儿戏

采访过程中,王虹元的妈妈一直泪眼婆娑,不谙世事的丢丢则除了熟睡就是吃奶。

作为北大的高材生,王虹元的心态还不算太差。“今后的路还要走啊,希望臧兴华像个男人一样站出来。”

让王虹元忧心的是,儿子丢丢的路今后该怎么走?王虹元生产花费了近万元,儿子脐血储存的花费又要一万多元。王虹元说,因为自己以前得过白血病,再贵也得为儿子储存脐血,至于费用,臧兴华应该承担本该承担的一部分。

“‘闪婚’只是一个传说,我告诫年轻人不要把结婚当成儿戏,父母的意见和建议一定要考虑!”尽管流露出些许无奈,王虹元的表情看起来还算轻松。

王虹元的妈妈:怕被邻居说三道四

王虹元的妈妈说,住院的钱都是借来的,出院后又不能回绥宁,怕街坊邻居说三道四,只好在长沙租间房子住下。

“当时,他爸爸是坚决反对这门婚事,因为我支持,还打了我一个耳光……”王虹元的妈妈一边落泪一边说,“没想到会出现这样的结果,如今,我们都不敢回去,怕丢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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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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