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其实需要很多保护,有些保护他可以给你,有些保护,××才可以做到……”对于大部分中国人来说,这条广告由于在中央电视台电视剧频道、电影频道等轮番播出,已经让人耳熟能详。这是目前国内销量第一,也是我国最早上市的一种紧急避孕药的广告。
药不该当快消品卖
市场经济条件下,广告宣传成了社会常态。药作为一种商品,为了让经营立竿见影,近年来没少在媒体上抛头露面。广告让药品成了快消品。相当多的消费者看广告购药,以为广告做得好就是好药。其实,这是个极大的误区。比较成熟的消费者购药不跟广告走,他们懂得“不看广告看疗效”。
做广告自然要宣传,要宣传自然要运用一些技巧。有“广告教父”之称的美国人大卫·奥格威教我们,在广告中一定要有承诺,这样才能促使顾客去购买商品。于是很多药品广告的承诺就来了:想如何如何,吃某某药品;或者一剂轻松解决哪些烦恼。先不说这些承诺在药品广告宣传上是否允许,由承诺带来的效果就让商家赚了个盆满钵满。可药品毕竟属于特殊商品,当商家在为销售业绩沾沾自喜时,药品宣传的风险却由卖家转嫁给了买家,也就是消费者身上。
首先是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过度用药。因为厂家把某种药品的疗效宣传得太好,治病过程让人看起来太轻松,而求医者又恰恰都是病急乱了心,或者因为缺乏药品常识而不懂得选择,很容易盲目相信广告,买药就像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还有的广告利用的是名人效应,前一阵出现的“侯耀华代理虚假药品广告”一事就是很好的例子。“名人效应”是一种隐性的承诺,因为人们常常在潜意识中将名气和道德优势相对等,好像名人做什么都是对的,是值得效仿的,即使他们为伪劣药品做广告,也还是有一大批人会因为信任他们而信任这些药。消费者受广告的蛊惑大量、长期吃某种药物,必然增加用药风险。且药品都是有副作用的,过度服用使副作用叠加,身体必然遭受更严重的伤害。
其次是吃了不该吃的药。没错,做广告的都是非处方药,患者可以不通过医生自我选择。但有些症状其实没必要吃药,比如上了火多吃点蔬菜水果不好吗?广告重复播放的效应就是在你的脑海里牢牢打下属于它的印记。去火药的广告看多了,让人一有不适就先想到买药来吃。前几年就出过某种去火药吃多了,导致肾功能衰竭的例子。我们不要让药品广告洗了脑,忽视了生活中天然的抗病方法。
药品不是快消品,即使进行广告宣传,也要适当有度、绝不夸张,才能让消费者根据病情理性采购。这需要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也需要各个药企自我控制,甚至作为一种行业规范,这是一个有良心的药企起码应具备的道德标准。▲ (张铁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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