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1970年代的Woodstock,大概也不用多描述了吧,那里是文化的酝酿地,也是毒品的温床,当然对性也相当开放,在全世界每一个地方都是公理,外界只有接受或否定。Richardson浸淫在这一片乐土,早年还曾组了一阵子乐队。看到Richardson现在的作品与举动,大概也能猜想他在学校时不会是什么好学生,打架逃学是等闲事,原来他还患了过度活跃症而需接受医生诊治。
“我是在18岁的时候想到要当摄影师的,那个时候我跑去找我的爸爸。当时他是一个流浪汉,某程度上我算是拯救了他。当我把我拍的照片给他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鼓励我,意见相当负面,所以我立即把我的相机丢掉,之后大约有7年没有拍过一张照片。如果可以的话,我真的希望自己没有停过摄影的时刻。”其后Richardson又搬回了纽约,他爸不久后又搬去跟他一起生活,两人开始合作拍照,在一次机缘下,Richardson接了一个《Vibe》杂志的工作,由于这一组照片效果出众,让Phil Bicker这位英国的艺术总监印象深刻,于是便找了他替Katharine Hamnett拍摄平面广告,那时的Hamnett是个很红的品牌,其后Richardson便正式摆脱了爸爸的名声,出道成为了一位独当一面的摄影师。
在Hamnett之后,Richardson在杂志上的曝光率便激增,《Vogue》、《Vice》、《Harper's Bazaar》、《Penthouse》、《The Face》、《GQ》以及《SportsIllustrated》,不过最让读者为他的影像留下深刻的印象,首先必然是《i-D》,然后就是改版后的《Purple》,Olivier Zahm与Terry Richardson这两个人简直是一拍即合,让这种情色作风成为了时尚界的新景象,直到现在的《Purple》每期内还是有大量由Richardson操刀的作品。除了杂志外,时尚品牌如Gucci、Miu Miu、Diesel、Eres、Tommy Hilfiger、HugoBoss、Anna Molinari、Costume National等等也找他来拍摄广告照,当中最为经典的当然是Tom Ford与他的合作,不论是Gucci还是Ford的自家品牌,两次都造成极大的话题性。
有不少人认为Richardson是露体狂,因为他常常在照片间裸露身体,没有尺度。“我认为我是一个摄影师,就是一个记录者,如是者,为什么我不可以记录自己?我在做的事情其实没什么特别,这些东西其实每个人都关着房门做而已,他们用宝丽来拍下自己的女朋友,然后藏在衣柜里,又或是把脸打上马赛克再放到网上,我觉得这样的思想才不够健康,因为这代表着羞耻与恐惧。对我来说,我想怎样做便去做,想怎样拍便去拍,而且我还要把照片公开,因为这代表着史无前例的自由。”其实Richardson在照片中怎样我倒不太关心,反正他一向
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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