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见一场灾祸反成一世传奇
电视连续剧《再版人》的拍摄现场,不满20岁的刘嘉玲第一次遇到梁朝伟,她很快撇清“那时我跟他什么感觉也没有”。那时的刘嘉玲还没有其后经历的一切,她没有成为刘嘉玲,他亦尚未成为梁朝伟。
嘉玲的爷爷早年“出国”谋生,嘉玲的爸爸于是成了华侨。这个身份却没带来特权,刘爸爸一个月只有8块钱的收入,远低于30多元的平均收入,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于华侨这不够“根正苗红”的身份落差。为弥补家庭收入,刘爸爸在正常上班之外,还要用业余时间去卖麻袋。除了经济拮据,刘家人难免还要面对作为异乡人的种种疏离感,比别人花更多努力把一座“生”的城市磨熟。
这种异乡人独特的自卑感直到《东周刊》裸照事件后才得以改变。2002年《东周刊》刊发大幅裸虐照片,千钧一发之际刘嘉玲站出来,承认:“那是我。”每个人都会好奇为什么刘嘉玲要在那时刻站出来承认,她的回答是:“因为这件事情已经是天理不容了,我必须站出来,不仅是为了我,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有。”
最开始对不公正的抗争开始于苏州老家的桃花坞弄堂,在那个还要去老虎灶打开水的年代,童年的她在一次去打开水的路上被一个耍坏的小男孩“劫持”,小男孩拔去了热水瓶上的软木塞,等着看小女孩的笑话。刘嘉玲的处理方式是不吵不闹亦不哭,将一瓶热水提回家后再去小男孩家里“告状”,开水安全地送到家,也给欺负她的人一个难忘的教训。
裸照事件当然和软木塞不可同日而语,道理却一样:在这世界上你会遇到好男人也会遇到坏男人,你要怎么做?每个女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和行动,最糟糕的当然是一直躲着哭,哭完之后怨天尤人误会天下没有好男人。
刘嘉玲的智慧在于会将一个人与另一个人区分开,将一件事与另一件事清晰界限。2002年《东周刊》旧事重提以裸照为封面,将潜规则端到了桌面上,试探整个社会的道德底线。在她果断地站出来时,这份勇气显示了两方面的力量:一是之前漫长的隐忍,一是当机立断的判断。试想,如果当时的刘嘉玲没有站出来,她之前所受的沉冤也许就真永无昭雪之日,更加糟糕的是,《东周刊》又该如何觉得她是个好欺负的“软柿子”,这样的羞辱是不是还要一而再,再而三?
报仇还是不报,什么时候报,其中的胜算有多少,中间的界限正是如果一件事情只是个人承受的屈辱,它是可以忍耐的;而一旦它危害到更多人的安全和利益,它就有可能不用再忍。今年5月5日,审了7年的案子终于有了结果,《东周刊》前主编蒙明汗被判入狱5个月立即执行。
刘嘉玲站出来力斥《东周刊》引起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连香港媒体也对刘嘉玲开始一定的保护政策及青眼相加。在同仇敌忾中刘嘉玲赢得了成为香港Icon的重要一票,直到今天它都应该被视为危机公关绝对经典的案例。不相信眼泪的不只莫斯科,香港亦然,但在最难的时刻,让心态究竟是向正面走,还是向负面走,刘嘉玲却说:“那要看个人的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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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怡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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