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旅游签证办理须知:
1.办理单位:希腊驻华大使馆、希腊驻上海总领事馆
2.护照要求:北京、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浙江、福建、江西地区居民护照的有效期需超过3个月,并至少有一页空白签证页,其他地区居民护照需要6个月的有效期。
3.办理所需资料:详细的行程安排,酒店预订及付费的传真确认件,机票预订单、护照的复印件、户口复印件、签证申请表、单位证明或退休证、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存款证明、全部行程的国际旅游保险、4张2寸背景为白色底彩色照片等。以上文字材料,需翻译成英文或者希腊文。
4.办理时间:14个工作日内
5.联系方式:希腊驻华大使馆位于北京市光华路19号,电话:010-65321317
希腊驻上海总领事馆位于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35楼3501室,电话:021-54670505
6.其他注意事项:希腊为申根公约国,如果申请成功希腊的签证,则可到其他申根国,同理,如果成功申请其他申根国的签证,则无需再申请希腊签证。可在希腊驻上海总领事馆办理签证的地区为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浙江、福建、江西。
出入境须知:
1.希腊海关规定,17岁以上人员,携带一天所需食物,175欧元以下的工业制品:250克烟草或香烟200支或50支雪茄,1升酒精含量为22%以上的酒,或1升酒精,或者2升酒精含量为22%以下的酒,香水0.25升等物品,可免税,超过限量需要按照相应税率缴税。
2.15岁以下的人员,可携带90欧元的工业制品,但不可携带烟草或酒精制品。
3.每位入关游客可携带少量的自身使用的药品。
4.入希腊海关时,携带超过200美金的现金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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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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