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丨私厨外卖家常菜 多未取得许可证
2016年07月18日 11:00
来源:新京报
记者近日探访发现,目前市场上有一些私厨外卖平台,主打的是将私人厨房做的菜共享给邻里,生产经营者大多未取得相关生产经营许可证,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监管漏洞。
■ 表态
食药监总局:
“家庭厨房”也是食品经营行为
对于“家庭厨房外卖”的监管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昨日表示,不管是叫家庭厨房、家庭私厨等等,如果它的服务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实际上已经变成了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既然是一种食品的经营行为,应当依法获得食品经营的许可。
崔恩学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都应当依法取得许可,而餐饮服务也包括了所谓的“家庭厨房”。“如果不许可或者没有取得许可,应当视为违法,《食品安全法》中有处罚规定。”
崔恩学表示,家庭厨房分散在千家万户中,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都可以提出申请,“我们会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和条件依法进行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和条件的会依法颁发许可,纳入到监管的范围,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 追访
工商:外卖平台多注册为科技公司
新京报记者调查了解到,“回家吃饭”、“小e管饭”等私厨外卖APP,目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监管漏洞。
以“回家吃饭”为例,记者查阅企业信息了解到,“回家吃饭”外卖平台是由“北京加双筷子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记者从北京工商部门了解到,外卖平台注册时,公司性质一般都是科技公司,而科技类公司并不需要专项审批,只是走普通的公司登记注册程序。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科技类公司注册的经营范围,工商部门是统一核技术推广服务类的审批,一般不涉及餐饮服务的审核。
如果公司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有哪些审核?工商部门介绍,餐饮服务公司设立时,需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及环保审批手续,其中环保审批是前置审批,其他方面是后置许可。
对于此类外卖平台的后续监管,据了解,今年3月14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印发《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网络食品经营者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散装熟食、无包装的散装食品。
《办法》发布后,私厨O2O平台受到一定影响,其中“小e管饭”APP停止运营,因为其涉嫌销售“散装熟食”并缺乏相关执照。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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