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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8”5个月团建4次 其间转款暂停


来源:新京报

网络截图  5个月因各种原因暂停转款共36天,最长一次11天;有患儿家长称延误治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有知情人士称,该组织在外出团建期间,其日常公益救助项目陷于停滞。

追问1

频繁团建是否会耽误患儿救助?

留守值班人员并未正常到岗;有患儿家长称转款被延期两周

昨日下午,有患儿家属向新京报记者称,其本应于9月13日向医院转款,在向救助中心提出申请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团队成员“出差”,暂时不能转款,直至9月26日才转款完毕,险些耽误治疗。

而9月13日至26日,正是9958救助中心距今最近一次,因团建而暂停转款的时间区间。

如此频繁地进行团建,如何保证救助工作正常进行,又如何避免耽误患儿救助?9958救助中心负责人王昱表示,最近的4次团建中,有两次系儿慈会统一组织,基金会财务人员也参与,因此救助中心无法进行转账,剩余两次由9958救助中心自行组织的团建,不仅留下了两名值班人员,还会提前与接受救助的家长联系。“会提前跟家长做沟通,着急的我们现在就给你转,或者我们有谁谁谁在,可以联系转。”

对此,有知情人士称,其所称两名“值班人员”中,包括1名财务人员,而在团建期间,两人以“事假”等理由,并未正常到岗,使得工作陷于停滞。

新京报记者尝试据此联系王昱,其当即进行否认后,未再正面回应。而儿慈会工作人员魏忠则称,将在了解情况后,再行进一步解释。

追问2

公益组织所获捐助款该如何使用?

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应“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开支

关于团建费用来源,儿慈会与9958救助中心的说法并不一致。中华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传播部一名工作人员称,这部分费用来自捐助款理财产生的收益。而王昱则告诉新京报记者,在项目接受捐助中,有部分被捐助人指定为“运营费”,工作人员团队建设所产生的费用,主要由“运营费”承担。“捐进来的钱是有指定的,指向是给运营费的,还是给某一个孩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慈善组织“为实现财产保值、增值进行投资的,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全部用于慈善目的”。按此规定,如果这部分经费确实系理财所得,则应当归类为“投资收益”,而慈善组织成员的团建花费,本身难以证明系“慈善目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行政管理费用,慈善法第六十条明确提出,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王昱称,成立至今,9958救助中心募款总额达2亿元,其中已捐助总额超1.5亿。当被问及能否使用捐助款开展团建活动时,她反问,“我们那么大个平台救助那么多小孩,不允许有团建是吧?”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责任编辑:曹凡殊 PQ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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