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建议借制定“十二五”规划之机,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布局进行整合。
其一,对国家文化资源做全面分析,为长期开发设定边界条件。对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特别是园区、公园类的硬件建设项目严格遵照《土地法》、《文物保护法》和上级部门批准的土地利用规划等设定的边界条件,坚持科学论证、审慎上马,无愧先人和后世子孙。
其二,对文化产业发展做全面调研,为长期开发打好经济基础。对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和预期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行业,鼓励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融合、兼并、重组,力求改变目前“散”“小”“弱”的现状;推进文化资源配置的现代化、国际化、市场化程度,提高文化产业的集中度。
其三,对文化产业优势领域进行选择,为持续快速增长培植主导产业。要对不同地区文化产业发展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实现不同区域的不同功能整合。各地应找准自身在全国乃至全球同行业中的优势,可以具体到产业链条中的某些环节,不求全,不贪大,重点突破,有的放矢。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但是体制机制性障碍仍然存在,要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近年来,各地着眼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强力推进文化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了突出成绩。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等配套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政企不分、政事不分、管办不分、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利益纠缠的现象在某些领域还很突出。
因此,文化产业发展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建议在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指导下,突出对本地文化产业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业务拓展,打破文化产业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界限,通过产业杠杆鼓励多方投入公共文化项目;同时以2010年为关键期,对文化事业单位转制、文化产业机制创新、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等设立定量目标,为“十二五”期间文化体制改革提供参照与基础。
相比较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省份在推进科技创新、开发新兴文化产业、不断提高文化产品的科技含量方面还有较大差距。
中西部省份的文化资源并不亚于沿海和东部发达省份,但当前中西部省份的文化产业规模占GDP比重大大低于沿海和东部发达省份,尤其在利用高新技术的新兴文化业态发展方面明显不足。这里面既有资金投入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差距,也有战略布局和政策导向的差异。为了推动中西部文化科技创新,应重视国家长中短期文化产业区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政策法规的研究与制定,为文化科技研究与应用提供支持和引导。
因此建议:一是确立为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除了对数字信息技术的研究与使用之外,要积极研发和应用材料科学、科技考古、艺术设计、地质科学等学科的最新科技成果,推动传统手工艺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旅游等产业的科技水平。
二是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与中西部文化产业的结合,密切与本地和发达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针对本地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以省校、市校的战略合作方式为地方文化产业发展服务。
三是制定文化产业科技发展的保障措施,在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专项奖励,鼓励在中西部地区发展与高新技术密切结合的新兴文化业态,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文化产品;对高新科技的应用给予倾斜性政策与资金扶持。
四是按照国家文化产业整体布局,形成若干区域科技中心,由政府投入资金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以保本收费、推广科技、扶持企业为原则向中西部地区中小文化企业给予技术支持和科技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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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骆阿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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