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十」海报展设计作品征集
参赛需知:
参加之海报 (印刷品或打印) 需原大尺寸一式两份,连同作品之电子档案 (每幅约于40Mb之 Photoshop Tif Format) 储存于光盘连同参赛表格一并递交。
截止收件日期:2009年8月14日,下午5时。
收件地点:请于指定时间前将作品递交或邮寄至
业余进修中心iCentre 澳门新口岸宋玉生广场258号建兴龙广场18楼R座
或
中国包装联合会设计委员会 电话:010-51004058 传真:010-51004059
北京朝阳区光华路2号阳光100 E座1103室 邮编:100026 陈海晖
展览日期及地点:
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2009年11月
颁奖日期及地点:
澳门回归贺礼陈列馆,2009年12月
参赛需知:
主办机构将适当保护所有参赛作品,但对任何因盗窃、火损或因运输而可能产生之损毁及遗失概不负任何责任。
主办机构对作品有发表权及展览权。
主办机构有权复制展品以作宣传或记录之用,并有权刊登参展作品于展览印刷品及作品集上。
所有参赛作品将不设退件。
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之原创设计,如有任何侵权争议,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并与主办及协办机构无关。
主办机构有权修改以上细则,并拥有解释权和最终裁决权。
凡报名参赛者,即表示对上述细则完全清楚并愿意遵守。
查询:澳门设计师协会 冯文伟
电话:+853 6689 1533 传真:+853 2852 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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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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