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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打闹受伤 母亲舌战法庭

2011年04月15日 15:08
来源:凤凰网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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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是两名14岁孩子的母亲,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不过孙女士和杨女士的关系却很不融洽。4月8日《法制进行时》节目播出“孩子打闹受伤 母亲舌战法庭”,以下为文字实录:

孙女士(原告的母亲):你这全是错的,你这全是谎话。

杨女士(被告的母亲):离地三尺有神灵,谁说瞎话,谁天打雷劈。

解说: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是两名14岁孩子的母亲,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不过孙女士和杨女士的关系却很不融洽。

孙女士:两个孩子于2010年12月上旬,在学校由于口角之争被告的孩子便大打出手,猛拽我孩子的头发,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1705元。

杨女士(被告的母亲):原告母子不顾事实真相,几次歪曲事实,最后想达到要钱目的的行为。

解说:去年11月两个孩子在学校里打闹,半个月后孙女士的孩子突然头痛,于是孙女士向杨女士索要医药费一千多元。

杨女士:大夫说头皮皮下出血是很疼的,12到24小时之内就会出血,大概要3到7天左右好。

解说:日前法庭调解无效,做出了一审判决。

张伟(北京市顺义法院杨镇法庭法官):原告在校期间受被告揪拽头发后,历时半月未向学校及老师汇报,此较长期间内,原告的伤害状态无法查证,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孙女士:我不服。

解说:法官还没有将判决书读完,孙女士就嚷了起来。

孙女士:你只要揪我孩子头发了,你只要用力了,这个你就跑不了,打了你就应该赔礼道歉,不管出没出错,这起码是有善念的人,你还有没有点善念,我告诉你逃不了天网。

解说:法庭外家长仍旧争的面红耳赤,庭审结束以后,记者专门来到学校调查,老实说很幸运,这两个家长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孩子之间的友谊。

记者:这两个孩子还在一起吗?

张老师(赵各庄学校初二年级班主任):也在一起玩,尤其是在学习上还能互相帮助。

贾雪峰(赵各庄学校德育主任):本质上是非常轻微的矛盾,咱们作为家长来讲,是不应该激化这种矛盾的,因为学生毕竟是学生,彼此今后还要互相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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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银萍] 标签:孩子打闹 法庭 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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