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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教缺失的孩子 长大后更易违法犯罪?


来源:凤凰亲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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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希望通过许多鲜活的事件让读者朋友慢慢去体味父亲所代表的含义。先是“我爸是李刚”,让全国人民都知道了那个叫李刚的父亲,他是河北省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长。”根据乔布斯的成长经历,我们做出了这样的判断:生父的遗弃差点毁了乔布斯,养父——他心目中的真正的父亲用关爱、接纳和宽容拯救了他。

“蓝极速网吧案”,一群父教缺失的孩子

2002年6月16日凌晨2点40分左右,北京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一家名为“蓝极速”的网吧燃起熊熊大火。

25条鲜活的生命在大火中丧生,多人受伤,重伤者数人,这些死者和伤者中,许多是附近几所大学的大学生,他们的生活刚刚掀开生命中最美好的一页,如夏花般灿烂,便戛然而止……

案件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2002年6月14日,宋某某(男,14岁)和张某某(男,13岁)在网吧里与网管发生了纠纷。由于两人曾被发现在网吧里抢劫过他人钱财,网管以“未成年人不得入内”为由,拒绝这两个孩子进入网吧。这两个孩子恼羞成怒,又遇上另外一个同样被网吧赶出来的刘某某(男,14岁)。在“姐姐”张某某(女,17岁,初中毕业,无业)家里,四人商量着如何报复这个网吧,刘某某想出了一个主意——用汽油把网吧一把火烧了。

2002年6月15日晚,在张某某(女)家里,四人再次谋划报复行动,决定了行动方案以,女孩张某某提出先到另外一家网吧上网玩一会儿,等到凌晨两点钟再去烧。

15日晚23点,4人在张某某(女)家拿了一个用来装汽油的雪碧饮料瓶,在去网吧的路上,刘某某提供了用于买汽油的5元钱。宋某某和张某某(男)谎称给熄火的摩托车加油,在附近加油站购买了1.8升汽油。然后,四人一起来到另外一家网吧上网。

16日凌晨2时许,宋某某、张某某(男)经刘某某同意后,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来到蓝极速网吧楼梯中间平台至一楼入口处。

几分钟前,他们在OICQ上对张某某(女)说:“姐,我们去烧网吧了,等我们吧。”网名“女神候补生”的张某某(女)回了句:“小心点。”

在蓝极速网吧门口,张某某(男)将汽油浇到楼梯口的红色化纤地毯上,这时,有人下楼,他们就跑开躲起来。等没人以后,两人又回到网吧门口,宋某某点燃打火机,引燃一团废纸,扔向泼满汽油的地毯。两个人还等了一小会儿,看看火是否能着起来,要是着不起来,还得再点。看到汽油燃烧起来以后,两人满意地离开了,他们走进刚才那家网吧玩起了反恐精英游戏。

在网吧里,4个孩子有点害怕了,怕被发现,不敢离开,但又不相信事情有那么严重,总觉得像玩游戏似的,那些死者一会儿就会活过来,跟游戏似的。

震惊全国的“蓝极速网吧”悲剧就这样发生了!这是北京市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共场所发生的最为严重的、因一场大火造成群死群伤的特大案件之一。

警察很快就抓到了两名纵火犯宋某某和张某某(男)。据媒体报道,带他们回公安局的路上,这两个孩子还嬉皮笑脸地告诉民警:“叔叔,那事是我们干的。”预审的时候,张某某满不在乎地交代了作案动机:“是我把网吧点了,就是烧了。因为他不让我们玩儿,别人都可以去玩儿,他偏不让我们去玩儿。”宋某某更是理直气壮:“我就是要杀了他们,就因为网吧不让我们去玩儿。”在警察的讯问下,两名纵火犯也满不在乎地交代了另外两名同伙:“姐姐”张某某(女)和刘某某。

2002年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宋某某,在纵火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刘某某,虽未亲自参与纵火,但刘某某提议放火,并出资购买汽油,在共同犯罪中起指挥、策划、决定作用,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张某某(女),参与谋划放火罪,并在作案后订立攻守同盟,在放火罪中起一定作用,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被告人张某某(男),因其不满14周岁,未追究刑事责任,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养。

在开庭审理此案时,火场逃生的大学生马越(化名)当庭要求纵火犯刘某某等人向受害者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却被刘某某蛮横地拒绝。

一审判决后,刘某某等三名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均不服,提出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不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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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红]

标签:父教 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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