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闹离婚男子索回彩礼遭拒 强暴妻妹

2014-03-02 中国江西网 编辑:孙铭蔚 出处: 分享给好友

男子索回彩礼遭拒伤害妻子家人

去年3月,余江县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中年男子在家中遇害,14岁的女儿也被人绑架至一个山洞并遭到对方强暴。很快,这个宁静的小山村,因这起命案笼罩在阴霾中。

案发第二天,警方经过搜寻,安全解救出小女孩。令人吃惊的是,绑架者居然是女孩的“姐夫”,死者的女婿。近日,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龚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丈夫”重男轻女女子决定提出分手

2007年上半年,贵溪男子龚某在浙江打工时,结识了比自己小六岁的王欢(化名)。王欢是余江人,在异地结识了老乡,二人很快坠入爱河。

虽然王欢当时年仅16岁,但双方家长也不反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龚家给了女方父母3万元彩礼。由于王欢还未到法定婚龄,二人领不到结婚证,便在摆完酒席,按照当地习俗走完“程序”后,小两口顺理成章地住在了一起。

很快,龚某和王欢生育了一个女儿,这无疑让龚家人“被人瞧不起”。3年后,他们第二个女儿降生了。伴随着小女儿的出世,二人的感情也产生了裂痕。

“小女儿出生时是剖腹产,医生提醒我两年后才能再生孩子,不然可能会有生命危险。”然而,2012年10月,王欢再度怀孕,于是她决定做人流手术。龚某却对她说:“就算要做人流,也一定要等到胎儿五六个月大时,如果是男孩,你就生下来,如果是女的,你就打掉。”

王欢不敢冒这个险,她找到母亲,偷偷前往医院做了人流手术。“等身体恢复后,我便决定与龚某分手,并跟随母亲前往外省打工。”

索回彩礼被拒扬言杀“妻子”全家

“经常来闹事的龚某,曾扬言杀我哥哥全家,这一切都是‘祸根’。”回忆起哥哥家遇到的噩运,王强(化名)摇摇头说道。

“妻子”王欢的不辞而别,无疑让龚某异常焦躁,他先后几次前往王家要人,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扫兴而回。每次问“老丈人”王明(化名),得到的回答也总是,“我不知道女儿的去处”。

“要我分手可以,必须退还彩礼钱。”面对龚某的步步紧逼,王明也没有作出丝毫让步:“要钱没有,老命有一条。”

“人财两空”的龚某,逐渐萌生了杀人的歹念。2012年下半年,龚某在前往王家的途中,发现了一处小洞穴。龚某对着这个洞穴突发奇想:如果自己杀了人,就可以躲藏在这里。于是,他带上铁锹,开始将洞穴挖深挖空。

2013年3月30日12时30分许,龚某再次打电话给“岳母”熊某,要求让王欢回到他的身边,如果人不回来,必须将3万元彩礼还给他。遭到拒绝后,龚某杀心顿起,他把准备好的一床被子、几件衣服和一大袋方便面,放置在事先挖好的洞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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